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民政资讯 - 民政要闻

回顾“十三五”——广东民政不断改善民生福祉 为群众幸福续航加码

2021-01-04 19:54:10 来源:本网 阅读次数:662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治国有常民为本,一枝一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十三五”时期,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民政部的有力指导下,广东省民政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深入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切实发挥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以“专精细实”的工作作风,着力推进民政领域“大救助、大养老、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建设,构建广东民政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积极贡献。

  国以民为上,民以生为先。定格广东民政五年记忆,从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到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再到增强基本社会服务,对群众情意浓浓,处处闪耀“人民至上”理念;回首广东民政这五年,从老有所养到弱有所扶再到众有所帮,让群众暖意融融,奔向幸福小康生活,时时彰显“为民爱民”情怀。

  ——五年突出重点,多项重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位居全国前列。福利彩票总销量连续多年稳居全国首位。

  ——五年创新发展,多项创新亮点经验在全国推广。广东社工“双百计划”进阶为“双百工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模式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模式创新等工作,在全国得到重点推广。

  ——五年完善体系,推动多项法规政策顺利出台。先后推动制定、修订《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推动出台《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等3部省政府规章,出台了《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广东省加强儿童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广东省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若干措施》等41份规范性文件,为规范推进全省民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

  ——五年打牢根基,民政基层基础不断夯实。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推动出台新“三定”方案,厘清了民政工作职责。创新提出民政领域“五大体系”建设,出台“1+4”系列文件,确立了新时代广东民政事业发展的“四梁八柱”。建设“智慧民政”,建成并推动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等多个系统广泛使用,107项民政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民政专区,开通12349民政服务热线,有效提升了民政系统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

  ■牢记使命,以兜住基本民生保障擦亮为民本色

  民政工作始终服务着最困难的群众,最能体现党的宗旨,最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广东省民政厅时刻秉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决承担好、完成好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

  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这五年,广东民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惠民之举,办民生实事,让困难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温暖和关爱。

  五年来,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救助水平稳步提升。制定修订社会救助条例、低保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底线民政信息化核对和流浪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截至目前,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1.5万人,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870元、712元,年均增长11%、12%。特困供养人员22.4万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年人均16970元、13800元,年均增长30%、16%;临时救助逾50万人次,平均救助1200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流浪救助工作新格局初步构建出台《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及《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促进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政策紧密衔接,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创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模式,开展寻亲送返专项行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2万人次,寻亲成功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五年来,养老服务加快发展。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供给侧改革,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推动机构养老提质增效。“十三五”期间全省财政累计投入近200亿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项公建民营改革经验被评选为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截至2020年9月,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834家、养老床位48.27万张,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了41.3%和108%。全省共打造172个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456个农村“幸福计划”项目、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万余个。创新打造旅居养老新模式,跨省签署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云浮市列入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经验列入复制推广项目。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老年人福利制度基本建立。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大力推动校企合作,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培训人员达16421人。截至2020年3月底,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惠及老人20万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制度惠及老人22.7万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惠及老人250万人。

  五年来,儿童保障成效凸显一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幅提升。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省孤儿1.6万,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由2016年每月1340元和820元提高到2020年每月1820元和1110元,涨幅均超35%。在全国率先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6万人,2020年起保障标准提高到散居孤儿标准,月人均增加610元。二是困境儿童帮扶救助力度明显加大持续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已累计下拨中央福彩公益金4806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在校孤儿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五年间投入资金3800多万元,服务残疾儿童超1.1万名。联合6部门开展“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专项行动,摸排出“两类女童”19620名,全部明确监护人,协调残联、医保、妇联、教育部门为945人评残办证,为9094名医疗救助对象全部落实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为9405人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人,妥善安置待入学1067人。联合11部门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摸排出无户籍儿童72名,失学、辍学(含疑似)儿童4674名,协助落实户口登记和义务教育。三是关爱服务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省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106家、多措并举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130家,覆盖率达90%。全省社区儿童之家达2万多个,已配备儿童主任27240名,儿童督导员1788名,基本实现乡镇(街道)、村(居)全覆盖。开通全省“护童之声”困境儿童24小时服务热线,共计接通6925个,解决个案251个。在全省各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进工地活动,全省各级累计开展了6411场宣讲。动员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入户关爱服务“雨露计划”,累计走访15个地市281个乡镇2.36万名儿童;连续三年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累计组织740家社会组织分赴15个地市,开展192场关爱帮扶活动,累计投入社会资金1034万元,惠及2.4万名困境和留守儿童。

  ■开拓创新,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彰显爱民底色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这五年,广东民政着力构建以党建为引领、城乡社区为载体、社区社会组织为纽带、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人才为骨干、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民政领域“一核四社”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年来,社区治理不断创新。一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更扎实顺利完成2017年第七届村委会、第六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党在基层领导核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了非户籍常住居民参与社区“两委”选举试点,共产生非户籍“两委”委员1581名。加大基层经费保障力度,欠发达地区村“两委”干部补贴标准2020年达到每人月均3000元,五年增幅800元。二是村(居)民自治实践更深化修订《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出台并实施地方标准《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搭建村(居)民议事厅等载体,建立3100多个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广泛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活动。推进全省村务监督委员会“九有”规范运作和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完成村(社区)“两委”干部违规津补贴专项整治。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率100%,有效促进移风易俗和居民自我约束。三是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推进“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延伸到村(社区),实现“一站式”综合服务。各地探索“共享小屋”、“民生大莞家”等,实现服务精准匹配、及时响应,开启社区智慧服务模式。推进社区“万能章”整治,明确首批取消社区证明事项23项。完成“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省级专项改革试点任务,申办4项国家级实验区,推广3项省级经验。设立70个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试点,东莞市、广州市番禺区工作被民政部评为全国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经验。

  五年来,社会组织改革不断深入。一是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建立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政牵头协调、部门各司其职的社会组织工作新格局,有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省登记注册各类社会组织近7.2万家,其中在省本级登记的3300多家。二是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更加有力。贯彻实施省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了各级组织部门和“两新”工委领导、社会组织党委具体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各司其职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和党的组织体系。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开展社会组织党建摸排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试点建设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站,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两支队伍”建设,提升“两个覆盖”质量,全省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已有10955个。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服务大局,实现“服务发展促党建、抓好党建助发展”的良性循环。三是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更加便民。推动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时限从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实现群众办事“零跑动”。做好行政审批“放管服”工作,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注销清算的审计工作,改由登记管理机关委托第三方开展,三年共审计462家社会组织。依法规积极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省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1382家。四是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实施“年检”改“年报”工作,年报率屡创新高,进一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审计抽查力度。大力推进信用信息监管,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与“信用广东”平台对接,强化对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失信名单的动态管理。加大对违规收费、名存实亡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五是社会组织作用更加凸显。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发挥行业自律、慈善捐助、社工志愿者服务、社区联防联控的重要作用。大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全省5.8万多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2018至2020年,6600多家社会组织开展扶贫协作项目6200多个,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共投入资金约269亿元。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广汕头探索设立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经验,各地因地制宜创新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模式,在社区公共服务、困难群众帮扶、文化建设、居民自治、平安社区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年来,社会工作深入推进。一是社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社会工作实现从“量”的增长到“质”的飞跃,服务地域从城市扩展到农村,服务领域更加多元,服务对象更加聚焦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服务方式向精准化、精细化发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加明显。2019年底,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9.6万人,占全国持证社工人数接近1/5,开发社工岗位4.8万个,全省年投入财政资金19亿元,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站(室、中心)3406个,均位居全国前列。二是组织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持续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407个“双百”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732万人次。2020年11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启动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专业社工充实基层兜底民生服务力量,把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打造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一线阵地,将用两年时间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五年来,慈善事业蓬勃发展。一是慈善事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出台《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多个文件,慈善活动逐步规范,慈善信托模式丰富多样,慈善氛围更加浓厚。二是慈善事业促进力度增强全省慈善组织1382家(全国第一);组织承办三届中国慈展会,搭建起全国性慈善交流平台;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各界(含进口捐赠)捐款捐物达60.5亿。三是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实施。牵头修订《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2020年底,全省志愿服务团体超过10万个,注册志愿者超过1300万人,志愿服务时间超过6亿小时,标识志愿服务组织1318个。四是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我省福利彩票销量达1002.61亿元,比“十二五”增长9.93%,福彩销量保持全国第一,筹集福彩公益金293.4亿元,比“十二五”增长9.46%,为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提质增效,以增强基本社会服务绘出惠民亮色

  基本公共服务是为维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维护社会基本的公平正义,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提供的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公共物品和服务。这五年,广东民政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解决好群众关切的“为难事”,深化“放管服”改革,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大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使社会大家庭更加温馨更加和谐。

  五年来,社会事务全面提升。一是婚姻登记服务不断优化。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创新开展婚姻登记服务,积极推进异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云浮实现“全城通办”;率先制定并统一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形象标识;创新启用婚姻登记证二维码;率先启用结(离)婚证电子证照,率先实现网页、微信、热线“三位一体”预约模式;提供免费结婚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二是殡葬改革持续深化。加强殡葬公共设施建设,蕉岭县殡仪馆火化车间如期竣工,紫金县殡仪馆建设基本完成;“十三五”期间新建公益性公墓147个、公益性骨灰寄存设施86个、海(树)葬纪念设施56个。全面落实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免除费用总额约27亿元。加强火化机尾气排放治理,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全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节地生态安葬率超过60%。三是残疾人福利工作成效显著。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从2018年起连续3年按照5%以上的幅度提升,2020年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5元、235元,并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护理补贴范围,各项指标持续处于全国前列。推动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成功申报深圳市为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广州市为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五年来,区划地名不断优化。一是行政区设置进一步优化全省共新设立市辖区3个;县级行政区域界线部分变更3项;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1项;撤销镇16个,新设立镇2个,撤销街道22个,新设立街道60个。二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扎实有效。顺利完成第三轮全省各级界线联检工作,包括5条省界共约2859公里和39条地级以上市界共约5705公里的联检任务,全面部署开展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积极配合民政部完成了广东省与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地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较好地维护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三是地名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圆满完成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共普查地名约79.82万条,制作地名成果图9180张,采集多媒体信息142.24万条,新设置地名标志21.82万多个,基本查清各类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并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持续推进地名管理规范化,完成全省地名管理许可事项的标准化工作,全省审批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约21.78万个。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项目,完成系列书籍编纂和地名专题纪录片拍摄,传承弘扬地名文化。

  ■夯实基础,以依法行政智慧民政亮出利民成色

  五年来,民政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一是法治建设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有效推进。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民政重点领域立法,依法全面履行民政部门职能,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成立了广东省民政智库,为全省民政部门科学民主决策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创新性的政策建议,全面提升民政现代治理水平。二是数据标准体系更加完备。制订民政信息化系列文件,完成《广东省民政数据标准》编制与广东省民政数据标准管理系统建设,编制完成广东省民政厅政务信息化规划(2019-2021年)。是“智慧民政”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加强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和数据中心建设。开辟“粤省事”民政专区,强力推动107项民政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共计106项服务实现“零跑动”。

  机构改革前,广东省民政厅还按职责认真做好拥军救灾工作,不断提升优抚保障水平,圆满完成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清零”行动;推进烈士褒扬工作以及双拥创建和军民共建活动,组织进行“9·30”烈士纪念日烈士公祭活动,开展拥军优属慰问及“双拥在基层”活动;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圆满完成各项军供保障任务。抓好医疗救助工作,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水平居全国前列,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医疗保障问题。抓好减灾救灾工作,有效应对强降雨、洪水和台风等自然灾害袭击,及时开展受灾害影响的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数量居全国前列。

  新起点新征程,广东民政将继续乘势而上促改革,逆风破浪开新局,描绘好“十四五”规划发展新画卷,谱写好广东民政事业蓬勃发展新乐章,行稳致远向未来,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大踏步前进!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