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
培育发展专业助老陪护机构,支持与养老机构共享资源,拓展陪护场景。鼓励零售服务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拓展助老服务功能,提供生活用品代购、家政预约、代收代缴、挂号取药等服务。
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支持多渠道引进社会工作、康复服务、老年营养、心理咨询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提升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综合能力和技术水平。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结合行业发展需求,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老年营养、老年社会工作、老年用品研发制造等相关专业,特别是要侧重失能失智照护等急需紧缺领域,完善学科体系,优化专业布局,扩大招生规模。
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重点对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等进行培训。
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鼓励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的老年社会工作者积极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更好发挥高层次人才示范带动作用。
根据需要设置医疗、康复、社会工作、营养、心理咨询等专业技术岗位,配备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内设专业社会工作科室、设置专门岗位或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社工站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事业单位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设置以专业社会工作岗位为主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到2025年,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民政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的通知》
要积极适应关爱服务内容不断拓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教师、儿童主任、村(社区)妇联主席、儿童社会工作者、12355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作用,为有需要的儿童分类制定心理关爱方案,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心理慰藉等帮扶服务。
对患有精神障碍且经过治疗出院回归社区或学校的困境儿童,要动员学校教师、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与困境儿童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开展定期随访、跟踪服务,给予精准关爱服务。
要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通过设置心理健康咨询室、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和专业社会组织等多种途径,协同搭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台,夯实服务阵地,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关爱指导和咨询服务。
要支持和培育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医疗、关爱服务等方面的专业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动员更多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广泛参与,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心理问题解答等专业服务。
中国残联、民政部等7部门《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
采取定向培养、入职奖补等方式,吸引康复医学、康复治疗、特殊教育、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进入从事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的机构就业。
共青团组织着力动员志愿者、专业社工等社会力量为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生活帮助、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关爱服务。
民政部等21部门《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
监测摸排工作以县(市、区、旗)为基本单位,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医保、疾控、残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委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担具体摸排工作。
各地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医生、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作用,为有需求的流动儿童分类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心理慰藉等服务,切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工作中发现有心理、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要积极配合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采取干预措施,符合条件的应当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范围。
各地要动员企业、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通过开展城市文化介绍、社区环境熟悉等活动,促进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生活。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要扩充救助服务力量,充分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以及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快递员、夜间安保人员等,引导他们各自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民政部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
支持养老服务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和职业资格评价。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公安部、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
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反家庭暴力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5部门《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推广团队服务,围绕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建立由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康复治疗人员、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健康管理师、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等组成的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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