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0〕998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精神,按照《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脱贫攻坚总结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扶组〔2020〕2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总结2018年以来我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主要成绩和有效做法,大力宣传表扬在脱贫攻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以及在脱贫攻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展示社会组织坚守初心、感恩奋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优异成绩,促进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统计汇总数据
各单位要全面统计2018年以来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参与脱贫攻坚的情况,汇总填报《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情况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为汇总表)和《社会组织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为统计表),主要统计如下几方面的数据:一是开展协作项目情况。开展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异地搬迁扶贫等扶贫协作项目,投入项目资金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等情况。二是开展捐款捐物情况。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爱心捐赠、扶贫访贫慰问等活动情况。三是开展志愿服务情况。为贫困地区提供技术培训、人才培训等,为有需要的贫困人员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生活照料等志愿服务情况。四是开展“以购代捐”活动情况。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爱心认购,开展“以购代捐”活动,助力消费扶贫情况。五是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情况。本地区(含县、区)、本系统社会组织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有关情况。特别是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湛江市民政局要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有序推进社会组织参与挂牌督战县脱贫攻坚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东西部对口支援结对关系,及时掌握本地社会组织对口支援挂牌督战县的有关情况。
(二)总结典型案例
各单位要挖掘和推广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典型案例,交流分享各地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案例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要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具有启示和推广价值,便于其他社会组织学习、借鉴或复制。我厅将遴选优秀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并推荐给上级有关部门。典型案例(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应主题明确、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应翔实可靠、有数据、有事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突出在脱贫攻坚中的实际成效和工作创新,避免将案例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材料。
(三)撰写总结报告
各地市民政部门要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要求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2020年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全面总结2018年以来本地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坚持全面性,突出代表性、典型性,紧盯脱贫攻坚政策举措、攻坚行动、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分析脱贫攻坚过程中的各类投入、做法、效果等,形成脱贫攻坚总结报告。
(四)推荐先进典型
为了展示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党员和爱心人士感恩奋进、尽锐出战的脱贫攻坚精神风貌,我厅将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先进典型给予通报表扬。请各地市民政部门推荐一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组织单位(不超过5个)、先进社会组织(不超过10个)、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不超过10个)、先进个人(不超过5个)。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推荐(每项不超过2个),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直接向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进行申报。推荐(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参与脱贫攻坚先进社会组织:政治站位高,社会信用好,运作规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加“广东社会组织支援‘三区三州’建设”、“社会组织扶百村”、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等专项行动以及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东西部扶贫协作等扶贫活动,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贡献突出,成效显著,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参与脱贫攻坚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组织建设规范,党组织发挥作用好,强化党建引领,带领社会组织及其会员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创新“社会组织党建+”扶贫模式,将党建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让党旗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一线高高飘扬。
参与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甘于奉献,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贡献突出,受到社会广泛好评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及其个人会员。
参与脱贫攻坚先进组织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支持引导本地区本系统社会组织开展形式丰富的扶贫活动,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社会组织在开展扶贫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开展扶贫项目对接、调研和实施,扶贫成效显著,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贡献突出,受到本地区本系统社会组织广泛好评的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构)和业务主管单位。
(五)推送宣传稿件
为广泛宣传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作为,弘扬社会组织正能量,推动更多社会组织继续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我厅将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作系列宣传报道,并推荐给《中国社会组织》杂志“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巡礼”主题宣传报道。请各单位积极组稿或收集推荐宣传稿件,稿件可多角度反映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成效,如:政府如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政府视角),社会组织如何参与脱贫攻坚(社会组织视角),社会组织中具体参与脱贫攻坚的代表人物典型事迹或工作日记、个人感悟等(人物视角),贫困户是如何在社会组织帮助下实现脱贫的(受助者视角)等,每篇稿件字数800-3000字。宣传图片需配图说及摄影者,摄影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标注为单位供图。
三、材料报送
各地市民政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含县、区)社会组织(含有业务主管单位和无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会员参与脱贫攻坚的工作情况,统计汇总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数据,总结典型案例,形成总结报告和做好先进典型推荐工作。请各地市民政部门于9月20日前报送统计表、汇总表、先进推荐表,于9月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典型案例,于12月底前即时分批报送宣传稿件。
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于9月20日前报送统计表、汇总表,可结合实际开展典型案例总结和先进推荐(申报),如有典型案例和先进推荐(申报)请于9月20日前一并报送,宣传稿件于12月底前即时分批报送。
以上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各单位按时报送给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电子版材料文件名要求如下:汇总表文件名请标注为“XXX(单位名)汇总表”,统计表文件名请标注为“XXX(单位名)统计表”,先进推荐(申报)表文件名请标注为“XXX(单位名)先进推荐(申报)表”,典型案例文件名请标注为“XXX(单位名)典型案例”,总结报告文件名请标注为“XXX(地市民政局)总结报告”。宣传稿件文件名请标注为“XXX(单位名)宣传稿件之一(二、三、...)”。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加强总结工作的重要性,把全面总结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配强工作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全面客观真实记录脱贫攻坚全过程。
(二)全面总结,数据准确。各单位要完善信息统计汇总机制,全面掌握社会组织及其会员2018年以来参与脱贫攻坚的工作情况,总结有效做法和经验,准确统计汇总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数据信息,使总结工作做到全面客观、科学严谨。
(三)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各推荐单位要严把政治关、品德关、贡献关、廉洁关,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做到优中选优。深入发动群众,真正把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选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评选资格,追查相关责任。
(四)加强宣传,讲好故事。各单位要积极发掘和总结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助力脱贫攻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在脱贫攻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先进人物,讲好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故事,营造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4: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社会组织推荐(申报)表.docx
5: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推荐(申报)表.docx
7: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组织单位推荐(申报)表.docx
8: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组织单位、先进社会组织、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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