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胜 余新仁 柯红梅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推动国有资本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完善分类考核评价,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支持试点地区优化资源配置等。为深入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形成养老事业带动产业、产业支撑事业的良性发展机制,结合调研实际,笔者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县域为单位,创新发展“国有企业+养老服务”模式,坚持发展普惠养老和市场化运作,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首先,成立一家国有企业。县(市、区)政府和国资国企共同研究设立一个以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为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整合县域内涉老资产和业务,统筹推进。企业可根据资产管理运营需要,分设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农村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智慧养老、康养旅居等部门,提前做好业务布局规划。
其次,发展普惠养老与市场化服务并重。一是以普惠养老为发展核心。当前重点在收管和布局存量资源上,优先保障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二是拓展市场服务。发挥国有企业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引资本、引机制、引资源、引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与健康、文化、旅游、体育、金融、商业等行业融合发展。
再次,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需求,推进人、财、物等要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建立县域养老服务联合体。一是单位性质改革,将国企接收的原事业单位性质改变为国有企业,实行相应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考核制度等。二是人员改革,对原机构的养老护理人员整体接收,可与当地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由新设立的国有企业负责整体调配、管理薪酬,下属的养老服务机构负责具体管理。三是薪酬体系改革,建立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的员工分配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
最后,盘活资源发挥优势作用。一是发挥地方政府与国有企业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作用,整合县域内可利用的养老资源。新设立的国企可作为县域内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资产转型养老服务及国企涉老业务的整合主体。二是壮大养老服务队伍。用薪酬体系改革吸引更多年轻人加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三是促进县域内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医养结合、旅居养老、智慧养老等业务协调推进,可打破原先养老各业态、各服务机构、城乡间的差异,促进县域内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培育统一的国企品牌。
(作者单位:福建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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