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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几点思考

2025-04-09 15:19:48 来源:中国儿童福利微信公众号、中国残疾人杂志社微信公众号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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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孤儿福利和权益保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方面要切实做好与儿童事业发展有关的各项工作,关心帮助困难家庭的孩子特别是孤儿和残疾儿童,让所有孩子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都能有一个幸福美好的童年”。

       近些年,我国儿童福利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日益健全,残疾孤儿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了让残疾孤儿获得家庭的温暖,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民政部、中国残联等七部门于2024年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若干措施》,鼓励国内家庭收养残疾孤儿,一时间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之一。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就该内容分享一些思考和观点。


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

       残疾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身患残疾的儿童,包括社会散居残疾孤儿和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残疾孤儿,是残疾人中需要格外关注和关爱的群体。家庭是残疾孤儿成长的最佳环境,依法收养是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主要渠道,帮助残疾孤儿回归家庭能够更好保障这些孩子健康成长。

       事实上,我国经历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跨国收养热潮。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基础薄弱,普通家庭生活条件不足以支持残疾孤儿生活、康复、教育等多方面需求,因此,跨国收养成为一些孤儿改变生活状况的现实选择。如今,我国已经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关键时期,国家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这就为孤儿收养政策的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国内普通家庭经济、文化涵养、思想素质等各方面都得到全面提升,具备收养残疾孤儿的能力和条件,因此国家积极倡导收养残疾孤儿从跨国转至国内,且已见成效。据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收养量占收养总数近九成。这是中国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也最有利于残疾孤儿适宜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2024年,民政部、中国残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鼓励更多国内家庭加入到收养残疾孤儿的队伍中来。如今近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山东、山西、内蒙古等地纷纷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若干措施》,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通过采取“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孤儿助学”等举措,减轻收养残疾儿童家庭在养育、医疗康复等方面的负担,助力更多残疾儿童重获家庭温暖。


不应忽略的几个关键点

        目前,我国残疾孤儿回归家庭已经进入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需要持续强化政府、社会责任,最大化发挥收养家庭功能作用,才能让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残疾孤儿这一弱势群体保护工作中得以实现。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接触到不少因各种原因导致收养纠纷的案例,有的甚至上升到法律层面,因此为了避免更多类似问题的产生,各地在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时,应对以下几点保持长期关注。

       一是依法开展收养工作。《通知》要求:“县级民政部门依法进行收养评估和登记,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儿童福利机构根据残疾孤儿健康状况、年龄以及个人意愿等,为他们选择最适合的收养人。”这体现了对残疾孤儿个体意愿的尊重,从源头确保其能进入一个合适的家庭,为其未来的生活和成长奠定良好基础,符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二是继续保障基本生活。《通知》规定:“残疾孤儿被收养后,经申请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该规定是从物质层面落实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使残疾孤儿在收养家庭中有稳定的生活经济来源,既能为收养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更能保障被收养的残疾儿童健康成长。 

       三是延续享受康复救助政策。《通知》要求:“残疾孤儿被收养后,可继续纳入‘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资助范围,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社会救助或残疾人保障相关待遇。”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要持续做好医疗、康复等服务。该规定为残疾孤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使其在家庭中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康复支持,有助于他们克服残疾带来的困难,更好地融入家庭和社会。 

        四是持续提供教育保障。《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将符合条件的被收养人纳入当地教育资助政策范围,根据实际安置其就近入园入学,保障其受教育的权利。”这为残疾孤儿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教育支持,是着眼于儿童未来,为其长远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五是依法推进关爱服务。《通知》明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有助于残疾孤儿切实从收养家庭中感受到更多的关爱和支持,避免出现假关爱真虐待的收养关系,真正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和社会融入,是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家庭和社会关爱方面的体现。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最终,残疾孤儿是否能够顺利回归家庭,还需要全社会的持续关注、帮助、接纳与爱护,才能帮助他们找到一个真正温暖有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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