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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旅游中受伤,由谁担责?

2025-04-07 14:40:38 来源:中国社会报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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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旅游逐渐成为老年人的享老选择,但随之而来的老年人旅途安全问题也日趋增多。本期摘编一个老年人旅游期间受伤,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的判例,提示在旅途中,老年人和旅行社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共同履行安全责任。

  1.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78岁,与被告A旅行社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后按照合同中的“拼团约定”,张某由A旅行社拼团至被告B旅行社。旅行过程中,张某在B旅行社安排的酒店洗澡时摔倒,导致身体受伤,张某要求两家旅行社对其损失予以赔偿,但两被告推卸责任不予赔付,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A旅行社认为张某按照合同约定已拼团给B旅行社,不应承担责任;B旅行社认为,旅行社与张某从未签订旅游合同,无合同关系,且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安全负有责任。

  2.处理结果

  张某与A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张某按约向A旅行社支付了费用,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因此,张某向A旅行社主张权利符合法律规定。B旅行社不是合同相对方,张某向B旅行社主张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虽是洗澡时自行滑倒,但考虑到张某系老年人,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时应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施,故张某对其受伤承担60%责任,A旅行社承担40%责任。

  3.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等旅游者,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对于旅行社来说,应尤其重视各项游玩项目的安全性,做好相应提示、救助等防护措施及安全保障工作,将可能威胁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隐患降至最低,全力保障游客安全。对于老年人来说,作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如若发生意外,应注意搜集相关证据,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案例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司法判例进行摘编)

  ■ 延伸阅读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余伟安认为,一般情况下,旅行社与游客在签署旅游合同时都会约定相应的权利义务,旅行社在服务过程中应该尽到相应的安全提醒和安全保障义务,应尽而未尽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老年游客,旅行社应尽到提醒和保障义务。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李海有认为,老年人自身应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老年人在旅游出行时,应当将身体情况全面告知旅行社,出游时选择与自身体力精力相适应的游玩项目,避免意外损害发生。如遇到侵权损害,应注意收集证据,通过双方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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