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
Department of Civil Affairs of Guangdong Province
粤民规字〔2021〕7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我厅修订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20日
政策解读:《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修订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