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相关文件,自2021年3月1日起,全省性社会组织核名通知文书号由“粤社管函〔年份〕XX号”调整为“粤社管核〔年份〕XX号” 。
特此公告。
附件:
1.附件1关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doc
2.附件2关于注销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doc
3.附件3关于办理临时存款账户展期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