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logo
广东省民政厅
Department of Civil Affairs of Guangdong Province
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logo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管理

减轻企业负担 优化营商环境 省民政厅等三部门联合开展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

  2021年,广东各级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扎实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和“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工作成果,持续强化监管,近日,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2年7月至9月,通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检查等三个步骤,对全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着力推动解决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激发活力。

  《通知》指出,本次“回头看”工作共有四大主要任务:一是对“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持续帮助企业减负纾困。二是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回头看”,持续纠正违法违规收费。三是对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进行“回头看”,持续规范合法合理收费。四是对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进行“回头看”,持续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取高昂会费,借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培训等名义违规收费或借展会、论坛等活动名义摊派款物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健全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通知》明确了15项整治重点,通过“回头看”持续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展会、论坛、培训、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信息,进一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格局。各地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上报相关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确保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出成效。

  相关链接: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提示说明:为了更好的页面显示效果,使用360,QQ,搜狗等浏览器时,建议选择极速模式【设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