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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突出抓好“三个网” 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提供有益支持

2021-07-28 16:00:34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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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实施以来,中山市民政局立足职能,突出抓好“三个网”,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救助帮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社工参与社区矫正,依法督促落实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提供了有益支持。

  织密扎牢社区矫正对象基本生活“保障网”

  提高兜底保障水平。2021年中山市将低保标准提高到1120元,保障水平位居全省第三。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为849元、780元,比省要求高出26%、40%。与此同时,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等保障水平也同步提高。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修订出台《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救助覆盖面,将保障范围覆盖到全市户籍家庭中的省内外市成员。在实施救助帮扶工作中,中山市民政局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切实保障好其基本生活权益。截至2021年6月,全市共有56名社区矫正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其中44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发放低保金48万元;5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累计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4.6万元;2人纳入低收入家庭救助,享受相关职能部门的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5人因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获批临时救助金共3.74万元。

  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工拓展社区矫正“服务网”

  发动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群众性宣教活动。各相关社会组织结合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活动,大力开展内容丰富的社区矫正主题宣传,不断增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实效和感染力。截至目前,共张贴宣传海报1200余张,发放宣传小册子约1.8万份,开展各类宣传活动72场次,覆盖学生、群众以及企业员工等逾3万人次。

  引导社会组织和社工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各类专业服务。各相关社会组织和社工积极承接有关部门和镇街的社区矫正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心理督导、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目前,中山市共有香山、向日葵、启创、臻善、北达博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9家社会组织承接社区矫正项目,有104名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2021年全市社区矫正项目购买服务金额达1001万多元。

  完善抓实社区矫正有关未成年人“监护网”

  实施监护困境儿童结对帮扶机制。近年来,中山市民政局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组织镇街对困境儿童监护状况、健康、生活、就学就医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要求对该类对象全部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协助监护人妥善履行监护职责,杜绝未成年人因监护缺失出现不良违法行为。

  推行民政系统强制报告责任制。2020年中山市民政局与各镇街民政部门全部签订强制报告责任书,要求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面临无人监护、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提供案情经过、严重程度等具体线索,并及时为对象落实监护帮扶措施。目前,中山民政系统暂未有此类报告。

  履行未成年人临时监护责任。依托中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遭受家庭暴力、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帮助其尽早回归家庭和返校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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