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全面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走稳走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近日,民政部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社会组织运行全过程。坚持守正创新、破立并举,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做到稳中求进、统筹兼顾、分类指导。
《意见》强调,通过规范登记审查、加强管理服务、依法开展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着力解决当前社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组织规模更加适当、结构更加合理、治理更加有效,推动社会组织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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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