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 刘 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大进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我们要深刻领会贯彻全会精神,全面对标对表全会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区划地名工作实际,找准改革方向、明确改革目标、把握改革方法,明确“朝哪改、改什么、怎么改”等重大关键问题,将区划地名领域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区划地名重要资源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仍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全会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制、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对经济领域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行政区划是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职责范围、配置行政资源、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地名是社会基础公共信息,在促进乡村治理、城乡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贯彻全会决策部署,要在协调、畅通、赋能三个方面发挥区划地名职能作用,推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
协调方面,对标国家战略规划体系,推动行政区划设置与国家重大战略深度融合、协同联动,确保行政区划与相关政策相结合,构建符合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的行政区划体系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
畅通方面,围绕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现实需要,合理研究优化行政区划布局结构,推动劳动、资本、土地、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向更高效率区域投放配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活力。
赋能方面,聚焦深化特大镇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健全乡镇(街道)责权与资源相匹配制度、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等重点任务,研究特大镇设市的新路径、新模式,打造县域经济增长点;推动开发区和行政区协调融合发展;稳妥优化基层行政区划设置,为基层优治理、促发展赋能增效;进一步加强地名规范管理,提升地名服务效能;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建好用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深化区划地名信息应用,支持保障数字中国、数字乡村建设。
在维护高水平安全中进一步夯实区划地名重要支撑
《决定》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将“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单列为一部分,强调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行政区划是政权和空间的组合,巩固政权、维护安全一直是行政区划的核心职能。地名是国家主权的标志、民族尊严的象征。回顾近年来区划地名工作系统性重塑、整体性变革进程,区划地名工作支撑高水平安全的底盘和标识作用日渐凸显。我们要按照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区划地名在巩固政权、维护安全、优化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国家安全方面,稳妥优化行政区划布局结构,夯实政权建制支撑,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生态空间安全方面,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合理优化相关地区区划设置,提升城乡发展韧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社会稳定安全方面,做好地名命名更名管理,为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支撑;深化平安边界建设,防范化解边界地区重大风险隐患。
城市治理安全方面,稳妥研究优化城市内部行政区划结构,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支持超大特大城市合理优化空间格局,促进中心城市非核心功能向周边市镇有序疏解;合理确定基层管理单元规模结构,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在增强文化自信中更好地彰显区划地名重要标识作用
《决定》指出,必须增强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我国县的设置有几千年历史,很多县都有很深的历史渊源,是中华文明史的重要标识,要把区划地名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是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我们要贯彻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区划地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并根据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客观需要,做到历史传承与开拓创新相结合。
地名方面,做好地名命名和译名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各族群众中华民族认同感和中华文化亲近感;深入挖掘地名文化属性,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弘扬地名文化;拓展地名文化国际交流,讲好地名故事,提振中华民族的精气神。
区划方面,全面总结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和经验规律,继承发扬蕴含其中的人文精神、文化传统和治理智慧,发挥国家统一和文化传承重要标识作用,筑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地域空间基石。
以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划地名工作
《决定》强调,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要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发挥制度整体效能。
目前,区划地名工作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可以说是确立了“四梁八柱”。下一步,要在完善机制与规划上下功夫。
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部门联审机制、行政区划调整议事规则和评审程序、行政区划调整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估机制等相关制度。健全完善“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地名工作全新格局。
进一步加强战略研究。聚焦新时代区划地名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拓展研究领域和研究广度,有效解决深层次问题,强化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建好建强智库等研究队伍,提升区划地名政策和理论研究水平。
进一步强化各方协同。协调好“上下左右”,加强与党政军各方面协调对接,打通政策衔接通道,争取各方支持配合,强化政策供给,及时回应关切,形成“一盘棋”。
进一步做好顶层规划。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对标全会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用改革思维审视区划设置不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层次矛盾,加强行政区划统筹规划和思路研究,做好国家战略与地方实际的结合联动,引导形成合理预期,不断开创新时代区划地名工作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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