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司法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
据悉,“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推出平台服务便老、优质服务援老、公证服务惠老、调解服务助老、公益服务爱老、普法服务护老等6个方面措施,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
《通知》强调,“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已列入全国老龄委2024年重点开展的四项实事清单,各地司法厅(局)、民政厅(局)、老龄办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群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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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