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柳
全国老龄委发布的《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银龄行动”是以老年人为主体,以开展智力援助和参与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为内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推进老龄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刻领会深入开展“银龄行动”的重要意义,引导老年人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银龄行动”与积极老龄化理念相契合
积极老龄化强调老年人应有机会按照自己的需求和能力参与社会,同时在需要帮助时获得充分的保护和照料,旨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使他们在健康、参与和保障方面获得最佳机会。根据活跃理论,社会活动是老年人认识自我、接触和学习社会新事物、建立更多社会联系的主要途径。“银龄行动”正是为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广泛动员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领域的老年知识分子参与,发挥他们的智力援助作用,实现老有所为。如省际“银龄行动”融入东西部协作,促进省域内区域协调发展;“银龄教师行动”挖掘退休教师的潜力,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推动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志愿服务活动参与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一个过渡平台,帮助他们获得稳定的群体关系和确定的角色,并激发更多的社会参与,这正是积极老龄化所倡导的。为此,政府应一方面将老年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重要意义融入各项老龄政策中并制定具体措施,另一方面广泛宣传老年志愿者的正面形象并科学展示参与志愿服务的益处,让老年人及其子女等认识到参与志愿服务不仅能提升自身福祉,也能发挥社会价值。
“银龄行动”与健康老龄化目标相适应
“银龄行动”与健康中国、全民健身等战略相结合,延伸到经济社会发展更多领域,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的主体作用,引导其贡献知识、技能与经验。角色理论认为,老年人自我角色功能认知可能因社会角色改变、生理健康衰退而下降,出现心态老化,参加志愿活动可以强化老年人社会角色,提升老年人的存在感,增进他们的获得感。老年志愿者参与文明实践、公益慈善、文教体育等社会服务事业,既可增强体质和知识技能,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又可提高角色认同能力,真正实现从参加志愿活动中获益。为此,一方面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各省级民政厅(局)、老龄办要把“银龄行动”列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同时,要完善投入机制,通过公益性捐赠、合作协办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培育和支持健康老龄化“银龄行动”。
“银龄行动”与共同富裕发展方向相一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广大人民现实生活中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银龄行动”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智力援助、基层治理等,这有助于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使他们能够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实现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根据社会融合理论,参与志愿活动能够形成新的社会纽带,实现学习模仿和经验交流,形成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社会规范效应。比如,“银龄行动”中,老年知识分子助力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助于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推动实现区域均衡发展。参与基层治理,可推动社会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参与乡村振兴,可通过传授技术、打造产业等方式帮助农民增收等。以上行动对于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一方面,要探索“银龄行动”示范项目,拓宽“银龄行动”参与渠道。另一方面,要加强“银龄行动”品牌建设,做好品牌推广,完善品牌内涵,提升老年志愿服务活动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同时,还要提升“银龄行动”的管理服务水平,确保老年人的参与是安全、有序的。
(作者单位:中共浙江温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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