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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设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广东广州

2024-10-16 11:12:26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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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如何摆脱“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是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答题”。近日,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国民政》杂志9月上刊聚焦失能老年人照护问题,邀请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详解工作成效、难点、下一步计划,围绕“集中照护”、“家庭养老床位”、“家庭养老支持体系”3个关键词,选取江苏省无锡市、广东省广州市、安徽省安庆市等9个地方的相关做法宣介经验,探索破解路径。同时,约请专家就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进行点评,为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建言献策,借此促进失能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

  今天荐读的是关键词“家庭养老床位”文章《养老床位“搬”回家 专业服务“送”上门》。

  

关键词:家庭养老床位

  如何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针对性、普惠性、可及性的专业服务?如何提升居家社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广东省广州市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机构化”专业养老服务的做法值得借鉴。

  
广东广州
养老床位“搬”回家
专业服务“送”上门
  广州市在中心城区试点基础上,于2021年印发家庭养老床位专项规范性文件,面向全市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使老年人在家中就能享受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

  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失能照护政策保障。出台《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专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章节,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等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提供法治保障。先后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管理办法》等多份配套文件,起草家庭养老床位地方标准,夯实失能照护服务政策基础。制定《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支持各区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满足居家失能老年人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优化服务供给,创新“三入户”失能照护模式。依托“市―区―街镇―村居”四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构建“15分钟”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圈,形成嵌入式、综合性、多功能、普惠性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在服务内容上,创新提出“三入户”居家养老模式:一是适老化改造入户。为老年人家庭进行地面防滑处理、加装安全扶手、无障碍通道改造等适老化改造,并根据老年人失能情况配置沐浴椅、坐便器、拐杖等老年用具。二是智能化设备入户。通过为老年人住所安装紧急呼叫器、语音或视频通话设备、无线红外探测器、生命体征监测带和门磁、烟雾报警器、燃气感应报警器等多种智能设备,24小时监测老年人生命体征、活动情况和服务情况,实现远程健康咨询指导和紧急援助。三是专业化服务入户。依托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村居颐康服务站、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等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个人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定期巡访等到户服务,并对家庭照顾者进行护理技能提升培训。

  加强支持保障,推动失能照护供需精准匹配。建立全市统一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由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共享互认,作为制定服务方案和明确政府资助对象的依据,优先保障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加强政府支持保障,对为本市户籍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机构,经区民政局验收合格,可获得每床3000元的一次性建床资助;为照护需求评估为1~5级、自理能力评估为1级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可按照每人每月200~500元标准申领家庭养老床位运营资助。符合条件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或适老化改造家庭,可同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报销待遇、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照料护理资助等。本市户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8类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可享受每人每月200~400元补贴,重度失能老年人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补贴,以增加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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