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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党的纪律的坚定维护者和模范践行者

2024-07-03 09:02:28 来源:中国社会报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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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   蒋   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内在要求,是凝聚强大战斗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需要,是培养党员干部纪律自觉的有效途径,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紧扣目标要求学、坚持原原本本学、注重融会贯通学、紧密联系实际学,深刻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在履职尽责中做党的纪律的坚定维护者和模范践行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社会救助是民政部门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托底层、安全网。从事社会救助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以铁的纪律保证党的政策落实,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保障基本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作用;以铁的纪律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我们要自觉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标对表党的纪律要求,不断端正态度、校正言行、改进作风,使党纪学习教育成为促进中心工作、为群众谋福利办实事的有力抓手,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助推社会救助事业发展。

  一是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全面学习掌握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和规矩,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四强”党支部建设。自觉将社会救助融入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从关乎民心向背、社会稳定和谐、党的执政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社会救助工作的政治性,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把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始终,落实到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的各项工作中。

  二是把严守组织纪律作为提升工作质量水平的根本保障。全面学习掌握党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的行为规范,恪守“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一基本原则,以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执行组织决定为重点,不断加强组织纪律建设。一方面,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遵循“凡属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的工作程序。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议事决策程序,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监督。另一方面,强化对组织决定的无条件落实,在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维护组织集中意见、作出决定的权威性,增强落实组织决定的执行力,特别是存有保留意见的情况下,也要无条件坚决执行组织决定,坚决杜绝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组织决定、公开发表不同意见等行为。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讨论问题多张嘴、百家争鸣,执行决定一张嘴、步调一致”,通过民主集中,确保决策决定更加科学;通过服从执行,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三是把严守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融入社会救助工作日常。社会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工作,工作的成效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工作的过程就是与群众打交道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学习掌握处理党群关系、开展具体工作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将严守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作为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必备素质,将纠治和惩处漠视群众冷暖、侵害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任务,通过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不断强化对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公示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坚决纠治“人情保”“关系保”“漏保”,惩处贪污、挪用、挤占、滞留社会救助资金行为,纠正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问题,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让党的惠民政策惠及每一位困难群众。

  四是把严守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作为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全面学习掌握党员干部在从事公务活动以及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清醒认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的意识,明确红线、追求高线。强化警示教育、以案释纪,教育党员干部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在体悟学用结合中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在工作中秉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不用公权谋取私利、不假公济私;在生活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远离低级趣味,模范遵守公序良俗,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教育管理好家属子女,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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