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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要求落实到区划地名各项工作中

2024-06-21 16:22:43 来源:中国社会报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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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   刘   涛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严的总基调,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向全党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为新时代区划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开展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遵规守矩的内在自觉,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对于以严明的纪律统一全党的思想、意志和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重大教育活动。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3月,总书记考察湖南时又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围绕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开展集中性党纪学习教育,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体现了深入推进自我革命、兴党强党的坚韧执着和必胜信念。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纪律建设,核心是“人”,重要目的是培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亟须在全党开展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和思想淬炼,打造政治清明、政务清廉、作风清朗、干部清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利于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将学习成果体现到提高党员干部自我约束和免疫能力、改进作风上,体现到实际工作成效上。

  全面把握学习贯彻《条例》的重点内容

  要联系区划地名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修订后的《条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各项规定,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一是政治纪律方面。《条例》完善了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对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责任者作出了纪律处分规定。区划地名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强党中央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近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请示报告,确保实现中央意图。在雄安新区公开使用行政区划代码等工作中,行动迅速、稳慎实施,把遵守政治纪律的要求体现在具体工作流程和环节上。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针对《条例》中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的各种情形,举一反三,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组织纪律方面。《条例》对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作出了明确规定。区划地名工作涉及领域多,很多工作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纪律作保障。近年来,我们贯彻顶层设计、总体统筹改革方向,推动区划工作从自下而上、个案审核向规划引领、系统研究转变,牵头会同10余个成员单位开展分领域研究,以严明组织纪律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报请批准成立多个单位25名党员组成的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从政治上组织上保障专项任务顺利完成。我们要按照《条例》中有关组织纪律的规定要求,搞清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明确责任,把握界限,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合规合矩,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

  三是廉洁纪律方面。《条例》加强了党员干部全方面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对离岗后和在职时一并提出严要求,对利用职务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作了完善。廉洁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每名党员干部都可能会遇到面临诱惑、遭遇围猎的情况,需要内心有定力,能自觉抵御。近年来,我们深入加强廉政建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抓住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履职尽责的短板和个人修为的弱项两个重点,发挥监督提醒功能。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传导“严”的信号,强化“严”的监督,落实“严”的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系好“廉洁扣”,在廉洁奉公、树立新风中展现良好形象。

  四是群众纪律方面。修订后的《条例》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明确了具体处分规定。区划地名工作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关注度高。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地名命名更名、界线争议处置等工作,首先要考虑人民群众利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的区划地名服务。近年来,我们服务乡村振兴,部署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打通乡村“公路、邮路、致富路”,工作情况纳入中央主题教育典型案例。我们要对照《条例》关于遵守群众纪律的各项要求,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深化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更好地发挥区划地名的社会功能。

  五是工作纪律方面。《条例》增加了对“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划地名工作面临系统性重塑、整体性变革的关键时期,许多工作制度、机制、程序需要重构,必须有严肃的工作纪律作保证。近年来,我们持续传递“稳慎”信号,要求地方不得将具体行政区划调整意向写入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以及相关规划、政策文件,不得自行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口号,不得擅自对外公开行政区划工作信息。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各项要求,坚持行政区划保持总体稳定,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不断提升区划地名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六是生活纪律方面。202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中的用车、用餐、场所、人数、次数等作出详细规定。民政部也印发差旅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对交纳、领取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我们要落实《条例》要求,常态化加强作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生活纪律,重视家风建设,做好对配偶、子女的教育引导,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不断把党纪学习教育引向深入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系统阐述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重点内容、方法途径和目标任务,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学细悟,联系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引导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把学习贯彻《条例》的成效落实到高质量完成当前各项工作任务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区划地名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政策制定摆在突出位置,加强行政区划顶层设计和总体统筹,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不断提升区划地名信息化服务水平。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新的起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导全司党员干部牢牢守住纪律规矩的红线底线,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落实部党组“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大力推行“四化六可”工作法,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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