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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协同 推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

2024-04-02 09:00:41 来源:中国社会报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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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晶   李金楠

  老年人宜居环境是指适应老年人生活和居住的社会环境、社区环境与家庭环境。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加快推动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是增进老年人福祉、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方面的政策文件,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实践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制约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和障碍,需要通过多主体参与,系统推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

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面临的问题

  我国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在多个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仍然面临几个突出问题,影响建设的速度与质量。

  一是政策落实不充分。在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中,政府应对城乡环境发展作出长期规划,但从目前实践情况来看,一方面,城市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更偏重经济效益,未能及时适应老年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变化;另一方面,由于城乡发展不均衡,农村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更加缓慢,在居住条件、公共服务、社会参与等方面均存在薄弱环节。同时,政府在资源分配过程中对受益者评估存在误差,导致出现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现象。

  二是供给结构存在偏差。首先,我国老年用品种类少,相关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同时老年群体尚未形成购买老年用品和服务的习惯,制约了老年用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其次,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立法缺位,容易出现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且维权困难。再次,我国养老护理人才数量和水平不足,与老年人的现实需求仍有不小差距。最后,由于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等问题,很多老年群众自治性组织存续和发展困难,难以提高老年人参与率,无法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家庭养老功能弱化。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人口流动频繁,家庭小型化的趋势明显,留守、空巢等老年人家庭不断增多,家庭养老功能持续弱化,老年人对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破解难题的措施建议

  应对以上问题挑战,应在推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中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发展格局。

  第一,发挥政府的组织引领作用。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涉及市政改造、公共交通、社区服务等诸多领域,需要政府进行前瞻性规划。各级政府应本着注重实效、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回应老年群体的诉求,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还要完善工程施工标准,加强标准贯彻与监督。此外,对于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应通过支持政策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实现大多数人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

  第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共促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需要以整合性思维加强各部门协同,打破部门利益和条块分割局面,在财政可承受的基础上制订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明确各方职责,切实抓好落实。此外,还应进一步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补齐服务质量短板,促进资源要素衔接。

  第三,鼓励市场积极参与。促进老龄产业的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覆盖领域广、科技水平高,能够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产业集群,弥补老年用品市场供给不足的问题,同时也要强化国有经济在发展老龄产业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国有资本积极培育发展以普惠养老服务为主业的国有企业,发挥托底作用。

  第四,引入社会组织,丰富老年人生活。应大力培育基层老年社会组织、社区慈善组织等,引导社区老年人、楼组长和社会爱心人士参与为老志愿服务,提高老年人适应环境的能力。社区社会组织应发挥资源整合优势,促进政府、市场、家庭等多主体间的协作,让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丰富多元的服务和资源。

  第五,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弘扬敬老风尚。推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离不开家庭的参与,倡导和谐的代际关系,完善家庭支持政策,家庭成员要自觉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学习老年人护理知识,提高日常照料能力;子女也要加强与老人的沟通理解,增强代际文化融合和认同。此外,还应在全社会弘扬敬老爱老助老风尚,开展老龄普法宣传教育、老年人法律援助活动等;不断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等服务。

  (作者杨晶系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健康与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副教授,李金楠系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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