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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话民生 3

2024-03-12 09:19:37 来源:中国社会报综合自《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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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平:在失能老人照护服务和照护员培训等方面,要充分发挥社会公益机构的独特作用,让每名失能老人都能有尊严地生活。

  ◆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咸宁市市长杨军: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促进养老服务业与教育培训、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上下游产业配套;完善银发经济标准体系,提升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医养护理人才;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打造老年宜居环境。

  ◆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市副市长张秀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乡村养老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式方法,特别是对农村失能人员而言,能很大程度上缓解其经济负担和事务性负担。以立法形式来规范和管理长期护理保险的运行,从国家层面对长护险的险种、参保对象、筹资渠道、筹资形式、筹资标准、待遇给付等方面优化设计。

  ◆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慈善总会荣誉会长张建斌:应制定养老行业发展指导意见,实现国有与社会资本的差异化定位与分工,同时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社区+物业+养老”模式,通过社区、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区公益资源和社会工作者形成联动,为老年人提供更高质量的就近照护服务。

  ◆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连玉明:加快补齐特殊老年群体长期护理(失能照护)服务短板。鼓励社会组织和服务下乡,为农村特殊人群提供养老服务,目前在部分地区推广的乐龄陪伴工程是一个很好的抓手,应加大推广力度和覆盖区域。

  ◆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富裕县吉犇牧场场长刘海玲:针对能够自理或暂时不愿意到集中养老中心居住的老人,建议以村为单位建立助老餐厅,引导老年人营养搭配合理用餐,老年人既可到餐厅就餐,也可上门送餐,解决老人做饭困难的问题;针对行动不便需要人员照顾的老人或自愿到养老机构的老人,建议以乡镇或几个村联合建立一个集中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抱团式养老。探索实施农村医养结合,利用卫生所开展常规检查和老年慢性病合作医疗报销业务。支持鼓励把农村的学校、厂房、村部等闲置公共资源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针对长期在外务工已经定居或超过务工年龄准备回乡养老的老人,开展体验式养老,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基础性养老服务保障。

  ◆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嘉善县大云镇缪家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陆荣杰:农村是熟人社会,村规民约能切实发挥约束作用。同时,村规民约要符合群众普遍期待。如果用村规民约来限制彩礼最高金额,前期要做好调查,让彩礼金额符合普遍情况,就低不就高。同时,农村移风易俗要注意灵活性,一些风俗习惯不能一味禁止,而是要根据时间节点、情况变化调整规定。

  ◆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党支部书记汪玉成:在治理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酒席等问题时,一方面要用村规民约来约束,但也要出台新的办法,宣传文明风尚,让村民能实际参与到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中,做到既有“堵”又有“疏”。

  (以上内容综合自《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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