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围绕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相关话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友东。
记者: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与养老、老年人有关的内容,并明确提出“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对此您怎么看?
高友东:俗话说,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老有所养”既是老年人的现实生活所需和情感寄托需要,也是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家庭伦理观念的具体体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我注意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共13次提及“养老”,并多次涉及与老年人相关的内容,比如养老金问题、养老照护问题、养老科技问题等,这些都是真真切切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足见党和政府对养老问题的重视程度。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我认为这对于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养老需求是非常有必要且有意义的。
现代养老服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特别是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更应当强化服务网络建设,一体两面推进不同人群和不同需求的养老服务供给,以满足不同特点人群的个性化养老需求,以及同一人群对不同养老服务项目内容的多元化需求。在这个方面,地方各级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应当有意识且更加积极主动地将更多资源投入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之中,特别是重点在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机构监管、养老人才培养、养老服务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因地制宜形成符合所在地区居民需要的专业化、社会化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养老服务模式经验,进而以点带面,形成独具地方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记者:近些年,我国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服务对象由特困老年人向全体老年人拓展,服务形式由机构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转变,惠及广大老年人。在您看来,目前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有哪些方面有待加强?
高友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我国养老服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人民群众也从中享受到了发展成果。特别是注重发挥制度作用,养老服务以法律为纲领、国务院政策文件为基础、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撑的“四梁八柱”制度体系基本成型,制度的落实也在有序推进。这也将是后续工作的重点所在。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我认为还有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比如,协同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市场秩序需要进一步理顺,服务保障需要进一步提升,线下服务也需要进一步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重线上轻线下的倾向,许多社区养老服务平台作用发挥有限。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针对社区居家养老的广泛需求,近年来,许多大中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了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这种平台对集成和发布信息、监测老人居家异常情况(如用水用电突然减少)等具有实际意义,但相应的线下响应还未跟上,缺乏规模庞大的服务团队实际响应老人的突发情况,并提供上门服务。
记者:今年全国两会,您提交了《关于发展高质量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如何理解高质量?对于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您有哪些具体建议?
高友东:所谓“高质量”,我认为还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根本落脚点是让人民群众满意,而让人民群众满意,同样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支撑。我认为,具体包括几个方面:(下转2版)(上接1版)
首先,要统筹好功能协同和组织形态。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两个支柱”,并形成互补与协同的关系。一方面,由社区提供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准公共养老服务,主要满足社区内部需求分散、竞争性和排他性都比较弱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搭建养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社区养老基础设备设施、老人危急救援服务响应站点等,分摊或降低民营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的前期固定成本投入,以增强其开展专业化服务的意愿。另一方面,针对社区内大量老年人生活照料及基础医疗服务,由专业化养老机构进入社区提供服务。
其次,要构建伞形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形成“区域级养老服务综合体+街道级专业化机构+社区级嵌入式服务点+家庭照护床位”四位一体、综合联动的伞形结构。一是区域养老综合体应配套专业的康复中心、养老护理中心,按照康复专科医院建设标准,配备专业性康养设施及管理和治疗团队,满足老年人普通养老机构无法满足的需求。二是街道的专业化机构作为主要接纳高龄、独居、失能和失智老人的物理载体,提供全天候的专业化养老服务。三是社区嵌入式服务点应作为辐射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根据地,为居家老人提供菜单式上门服务和应急响应,包括上门为老人洗澡、提供注射药物等简单的日常医疗服务,以及老人突发疾病的救助和送医等。四是家庭养老床位主要依托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专业照料、远程监测、紧急响应等居家失能养老服务。
再次,要注重线上线下响应能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突出智能化的同时,要强化线上线下互动协同。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的智慧养老平台要尽可能覆盖社区所有老人,尤其是高龄、独居、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在通过技术手段保护老人生活隐私的前提下,提升对老人紧急情况下的自动报警和交互功能。在此基础上,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招标机构进入社区或通过物业提供线下响应和上门服务,并建立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机制。
最后,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有关规范。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养老行业协会、养老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快制定居家养老系列标准和规范,包括居家养老服务清单、服务标准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采取定期评估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中国社会报记者 柳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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