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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3-11-23 08:59:55 来源:中国社会报 阅读次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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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宏伟   刘雨佳

  日前,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广大老年人需求和期待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老年助餐服务进入全面推动阶段。结合近年来各地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推动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应从以下七个方面发力。

  一是主体联动网络化。市—区(市)—镇(街道)—社区(村)纵向联动,全面统筹推进。如山东省威海市市级主抓制度设计,区(市)主抓体系设计,镇(街道)主抓规划实施,社区(村)级则主抓项目落地,确保老年助餐工作层层推动、扎实落地。市场、政府和社会横向联动,坚持有为市场、有效政府、有力社会相结合。安徽省安庆市“中央厨房+集中配送”模式,借力餐饮企业和社会力量,让市场机制为老年助餐服务加力赋能。

  二是具体开展因地化。一方面鼓励因地 适宜探索和创新,充分依托与利用现有地理和资源条件开展服务,以改造代替新建,如山东省威海市探索的“养老机构延伸型”助餐模式,通过养老机构向周边老年人开放食堂,实现了对养老机构存量资源的价值再造。此外,部分地区通过改造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内已有设施场所来拓展其助餐功能,则为充分依托现有地理优势的典型体现。另一方面,要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服务,既要瞄准需要,也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如湖北省黄石市优先选择老年人口比例较高、吃饭难问题较突出的社区开展试点,采取逐步推进、阶段布局的策略,充分做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三是服务对象层次化。老年助餐服务应优先满足高龄、失能失智、经济困难等老年群体以及其他重点保障群体的需求,采取分层分类推进的原则,对不同老年助餐服务对象实施差异化支持政策。如浙江省湖州市的“普惠+特惠+免费”分类补贴制度对于60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餐补助餐费4元、送餐费1元,对于60岁及以上特殊老年人和80岁及以上的刚需老年人,每人每餐补助餐费6元、送餐费3元,而对于90岁及以上的刚需老年人则实行免费。

  四是配送服务多样化。配送环节是做实养老助餐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多样化的配送服务能够更大程度地适应不同区域、不同老年人的差异化情况,扩大助餐“服务圈”,因此需强调因地制宜、灵活机动。在助餐资源相对丰富、集中的区域,可通过“1+X”模式,由1个中心集中制餐并配送至若干老年餐桌,同时,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则与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合作,由平台骑手送餐入户。而在配送网络不发达、服务资源不充足的区域,则可探索结对帮扶、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邻里互助等助餐形式,在提高助餐可及性的同时,进一步与扩大就业相结合,推动老年助餐服务的功能外溢。

  五是服务过程智慧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赋能老年助餐服务,在破解老年助餐难点堵点上持续发力。如江苏省无锡市开发养老助餐电子地图,实现助餐服务点即查即知、一键导航,破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引入智慧系统实现人脸识别、精准补贴、无感支付,使支付环节更加便捷。此外,浙江省温州市民政部门还与卫健部门互通数据,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及时对其膳食进行干预,以科技手段提升了助餐服务的温度。

  六是服务内容整合化。通过充分整合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资源、服务内容与服务环节,将老年助餐服务融入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之中,整合成为其有机部分。例如,安徽省淮南市养老食堂在非就餐时间不定期举办健康讲座、文体娱乐等活动。广东省汕尾市将长者饭堂打造成主题教育重要阵地,构建起了社区的“思想道德高地”。总之,要将老年助餐点作为社会交流、促进团结、改善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整合资源、功能,集约发挥积极作用。

  七是政策扶持精准化。首先,要为财政支出“减压”,通过“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企业让一点、个人出一点”等方式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其次,对养老助餐服务的补助需聚焦到点、落实到位,可在一次性补助基础上,根据助餐人次、数量给予一定运营奖补,并通过纳入社会福利支出范围或对用电用水给予税费减免等提供政策支持。

  当然,在大力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过程中,也要把握好一些底线、红线,避免过激、过急,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一方面,各地要尊重需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适合于地方的现实政策;另一方面,要基于前期助餐服务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有所侧重、小步稳走,不要追求一步到位,避免一刀切式推开。最后,要设定合理的助餐补贴标准,不要盲目攀比,应坚持分层分类支持原则,不能不顾条件追求免费就餐。

  (作者胡宏伟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雨佳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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