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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建言养老事业发展3:全面推进社会适老化建设 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2023-08-02 09:49:02 来源:人民政协报 阅读次数: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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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全国政协委员围绕这一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

全面推进社会适老化建设 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近年来,地方在适老化改造方面先行探索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工作向纵深推进,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受益人群覆盖还不够广泛,家庭主动参与意愿还不够强,承接适老化改造的企业还不够多,城市、社区适老化改造衔接仍有不足。

  受传统观念和经济条件影响,我国90%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因此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任务的紧迫性、艰巨性尤为突出。具体表现在:社会公众对适老化缺乏应有的认识,传统观念有待改进;适老化改造涉域众多,部门合力有待加强;适老化产品研发和应用滞后;交通适老化服务相关标准缺乏;信息无障碍建设标准体系不够完善;适老化改造供需失衡,市场供给有待提升;财政补贴力度有限,缺乏专项资金;缺乏改造标准和相关政策支撑。

  适老化改造是一件关键小事,更是一项民生大事,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系统思维、多维协同、联动推进。推进适老化改造,需要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发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宣传适老化改造给老年人带来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提升全社会对适老化改造的认同感,提高老年人及家庭的改造意愿和主动参与度;注重方式创新,通过公益创投、项目捐赠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适老化改造;积极引进培育市场主体,支持装修装饰、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领域企业投身适老化改造;不断丰富适老化智能产品和服务供给,让养老更智慧、服务更到位。

  具体建议:

  一是选取社区作为适老化改造试点单位,建立老龄服务数据库,准确掌握区域内老年群体需求及选择趋向,提供“一户一案”的订单式施工改造。制定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需求评估与改造实施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需求评估机制、动态化的改造项目目录、信息化的改造过程监管体系、合理的适老化改造实施路径。同时,建议支持老年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满足老年人个性需求,建立符合中国人消费习惯的适老化产品品牌。

  二是建立适老化改造专项资金,缓解适老化改造工作中各级财政压力大的问题,建立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兜底机制。对从事居家养老设施适老化改造的企业给予优惠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培育适老化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居民住房公积金和房屋维修基金提取范围,对于子女用于父母适老化改造的费用,纳入其个人所得税抵扣范围。

  三是建立完善适老化改造标准体系,在国家层面针对老旧小区、交通设施等适老化改造更新领域,出台相应的技术标准。在国家或部委层面出台相应法规或政策,解决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过程中业主诉求不一致导致无法推进实施等难题。加强相关部门政策协同,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打通适老化改造中的堵点、难点,统筹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

  四是持续开展电信普遍服务,推进移动网络深度覆盖,加强偏远地区养老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等网络宽带覆盖。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联动等方式打造一批智慧适老化应用示范项目,带动“信息化+养老”产业发展。

  五是以国家创建老年友好型示范社区为契机,向社会公众普及适老化理念,加快既有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公园、医院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适老化改造。通过政策引导、舆论宣传和实景展示,提升全社会对适老化改造的认知水平,推动适老化改造落地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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