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特困供养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基础上,可向社会开放床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是否可以利用空余床位为社会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是否实行政府指导价?
答:2024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推动养老机构分类改革作出统一部署,提出根据服务对象和设施条件,将养老机构划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和完全市场型。《意见》要求,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在做好兜底保障基础上,向社会开放空余床位,扩大普惠养老服务,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和绩效激励制度。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应在做好兜底保障基础上,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标准,为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全力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指导设区的市级政府制定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支持办法,加快完善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服务需求。
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严格值班管理。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符合地方性法规要求的可单人值班),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请问养老机构在什么情形下需要设置消防控制室?没有设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值班工作人员需要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吗?
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同时根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因此,无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也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但对值班人员是否必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没有要求。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