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即我们以前所说的‘事实孤儿’。与传统意义上的孤儿或父母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不同,这些孩子父母一方或双方虽然在世,但因为某种原因,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抚养,导致其在事实上处于类似于孤儿的无人抚养状态。”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燕认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需要社会更多予以关注的群体。
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加强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内的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安全权益保障。2019年,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强化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教育资助,并督促落实对他们的监护责任,构建起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保障体系。政策实施以来,这类儿童群体的生活保障、受教育机会和健康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并带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关爱合力。
方燕认为,鉴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因较为复杂,相关帮扶工作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比如,认定标准模糊与信息共享滞后。一些地方基层专职儿童工作者配备不足,信息台账更新不及时,同时,认定机制也尚需进一步细化;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帮扶多聚焦物质保障,对其心理支持等仍存在缺口;社会力量还多停留在物资捐赠上面,成长陪伴服务仍显薄弱,社会参与深度有限。
为此,方燕提出五方面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与政策框架。方燕建议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体系出台专项立法,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保障条例”,细化认定标准,明确父母一方“失踪”定义与核查程序。同时,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实名制动态登记管理,杜绝漏保。
二是构建基层服务网络。方燕建议,充实基层服务力量,推广“社会组织+学校+社区”多元服务体系,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生活帮扶与心理疏导。同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父母因突发原因导致突然陷入困境的儿童开通救助绿色通道,由基层专职儿童工作者牵头,在 24 小时内启动临时救助。
三是强化教育与心理支持。方燕建议,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优先纳入“控辍保学”监测,落实教育保障措施。在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联合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开展结对帮扶,对已经出现问题的儿童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同时,试点“成长导师”制度,为每名儿童匹配长期陪伴志愿者。
四是推动社会协同参与。鼓励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机构提供公益服务,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基金”,吸纳社会捐赠,引导专业力量共同参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同时,创新帮扶形式,推广“互联网+公益”模式,如开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需求对接平台,实现信息动态更新、物资捐赠、志愿服务精准匹配。
五是加强监督与评估。方燕建议,可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高校或研究机构定期评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的执行成效,公开资金使用明细等,做好监督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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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