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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广州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88年,是由广州市2万余名律师及843家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广州律师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近年来,广州市律师协会获得“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广州市5A社会组织”“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等称号。

  红色引擎党建铸魂。2000年9月,广州市律协在全国律师行业中率先经批准成立律师行业党委。目前广州市律师行业有493个基层党组织,其中律师事务所党委7个、党总支12个、党支部474个。率先成立律师行业党委党校,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实做细党员政治轮训工作。探索成立部分广州市区级律师行业党委,进一步推动党建与区律师行业发展同步谋划。扎实开展 “一支部一品牌”党支部党建特色品牌创建工作、“我为群众办实事 人民律师为人民”实践活动,法律服务聚集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一批党建创新成果相继落地。

  担当笃行善于作为。广州市律协成立全国首家律政营商环境研究院、律兴律师业务发展研究院,参与制定并推动《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建构县域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2.0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全国首创的“广州方案”。成立“广州市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中心”,持续组建“暖企行动”法律服务团,为企业提供及时精细的法律服务。成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广州国际商贸法律服务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广东涉外律师学院,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论坛、法律服务交易会等特色活动,培养涉外法律人才,打造涉外法律服务产品,促进广州涉外法律服务纵深发展。深度参与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助力广州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高地。组建各类专项公益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乡村振兴贡献专业力量。

  夯实基础常抓治理。广州市律协实行“议、决、执、监”一体的行业自治管理模式,坚持在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框架内规范运作。律师代表大会是协会最高权力机构,实行代表常任制,每4年为一届,每年召开1次;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决策机构,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理事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理事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决策和处理,每个月召开一次;会长办公会是协会日常议事机构,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监事会是协会常设监督机构,负责对协会各个机构以及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秘书处是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承担日常工作。

  广州市律协坚持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与依法依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并重,切实履行维护法律服务市场和律师行业秩序的管理职能。成立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持续开展“律政清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轮训,通过预防与惩戒相结合引导律师规范执业。成立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建立快速维权机制,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