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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举办全省社会组织监管执法暨民政法治工作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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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广东民政法治建设,促进新时代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4月11日至13日,广东省民政厅举办全省社会组织监管执法暨民政法治工作培训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方洽平作动员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庄侃主持开班式。

  会议指出,举办全省社会组织监管暨民政法治工作培训班是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我省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措施,更是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迈出的坚实一步。

  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民政法治建设的“魂”和“纲”,必须一以贯之的抓好贯彻落实。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正确认识法治民政的发展形势,始终绷紧民政依法行政这根“弦”,站好民政依法行政这个“岗”,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民政各项业务运行在法治轨道,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对全省社会组织监管执法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各地要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持续加大对乱收费“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持续规范合法合理收费,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帮助企业减负纾困,进一步压实行业协会商会主体责任,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要净化发展空间,持续推进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要用好过去两年的整治经验,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有益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要加大对各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线索的核查力度,重点打击利用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做好非法社会组织曝光工作,多渠道、全方位扩大非法社会组织的曝光深度和广度;要准确把握形势,着重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管执法机制,抓好严查监管、抓细风险排查、抓实风险防范,提高社会组织监管执法效能。

  此次培训班主要围绕“民政法治机构的使命与履职担当”“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分析”“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形势及重点事项解析”“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案例分析”等内容,邀请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员进行系统培训和专题授课。期间,还对全省21个地市的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分组调研座谈,各地市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经验分享和深入交流。

  厅综合执法队全体人员、各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监管执法工作分管领导、业务负责同志、法规科负责同志参加开班仪式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