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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会组织: 开足马力助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

  近3000家社会组织会员企业,提供近2万个不同类型优质岗位......2022年,广东省民政厅牵头联合多家单位启动“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专项行动,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群体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扩展就业空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作为社会组织大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化改革、守正创新,结合“放管服”改革,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不断深化党建引领,社会组织管理能力和发展水平实现整体跃升,广大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彰显了时代价值。


  截至目前,全省登记注册各类社会组织71996家,其中,社会团体3237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8161家,基金会1464家,慈善组织1887家,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治理、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立足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促进社会组织“双线发力”


  引导社会组织为稳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落实“六稳”“六保”政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稳经济、促就业作用。2022年8月21日,省民政厅等4部门联合启动“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专项行动。全省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联动千家社会组织,链接万家企业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群体进一步拓宽了就业渠道,扩展了就业空间。截至目前,引导社会组织发动近3000家会员企业提供了近2万个不同类型优质岗位,社会反响热烈,获广泛好评。“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类社会组织吸纳就业人员96.1万人。


  引导社会组织为创新社会治理注入新活力。广东坚持推动社会组织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2018年开始,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2021年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确定了7个全省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试点单位。2022年出台《广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条件、内部治理、运行管理、促进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2022年6月,发布《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指南》和《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指南》,指导全省社会组织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通过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


  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如,广州市番禺区坚持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企业、社区基金”社区多元力量为抓手的“五社联动”城市基层社区治理模式,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好经验,创造了新模式。


创新构建综合监管体系

营造健康清朗发展环境


  十年来,广东以规范社会组织运作、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为目标,逐步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模式,实现社会组织从行政管理向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转变,全面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方式。2018年开始,实施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改革,强化专项抽查审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违法名单”管理。进一步深化改革社会组织管理方式,深入推进信用建设,有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由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自律的综合管理体系。


  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信息平台,编写并印发《广东省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析汇编》。举办“广东省民政厅‘宪法宣传日’暨社会组织普法宣传周”活动,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的办法》《关于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实现失信公示和联合惩戒,社会组织监管实现了从单一的行政化“被动管理”向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诚信自律、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的“主动管理”模式转变。


  深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10多个专项行动,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进一步清朗。通过为企业减税降费、搭建资源平台、促进交流互通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3年,全省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企业收费4.7亿元,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952个,涉案金额约3亿元,各项工作成效位居全国前列。


等级评估走在前

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新活力


  广东是较早启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广东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为切口,推动社会组织“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建设、以评促发展”,监管工作有力更有效,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道路。


  “政策体系+专项资金”双保障。2016年,省民政厅修订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以及行业协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评分评估细则,基本形成了适应社会组织发展要求、科学规范的等级评估工作体系。2022年省本级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经费预算增加至100万元。


  精准精细分类,评估细则逐步完善。广东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精准分类,精细评估,增加党建权重,制定“九类5级”评估细则,形成了适应广东社会组织发展特色、科学规范的等级评估工作体系,形成“指标引导—自我发展—社会认可”的广东社会组织评估模式,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健全治理机制,规范内部运作,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的目的。


  完善管理机制,组建专家队伍。2022年1月,重新调整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体现主管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协同、社会性参与特性。2022年3月,组建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开展业务培训,完善管理机制,打造一支“廉洁公正、规范文明、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评估专家队伍,为全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开展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党建引领树品牌

助力社会组织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东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组织工作各领域、全流程,通过党建助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明确要求凡获评5A等级社会组织必须建立和规范党组织建设,实现“两个覆盖”;另一方面在评估中增加党建权重,逐年调整分值,推动社会组织旗帜鲜明抓党建,保障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


  实行党建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五融合”,强化党建引领,创建一批品牌项目,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多年组织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珠水映天山•粤新一家亲•共筑中国梦”公益慈善援疆项目,2018年至2020年,投入项目资金1600多万元。广东省慈善总会、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等全省性社会组织被评为全国优秀社会组织。


  坚持将党的工作与社会组织业务结合,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发展、凝聚人心、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作用。2021年,在党组织的号召指引下,广东社会组织参与援藏援疆、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等投入资金约16亿元。2022年以来,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群众约50万人次。开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项行动”,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约6万家。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与村、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全省社会组织开展活动达1万多场次,服务180多万人次,投入资金约1.7亿元。


  注重品牌培育,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示范带动力。开展树典型、树标杆、树品牌“三树”活动,2021年,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受到各级“两优一先”表彰的超过100人次;28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被省委两新工委评为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189个参与脱贫攻坚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被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表扬。省社会组织党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百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评选出广东社会组织党建十佳案例和55个优秀案例,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突出各地特色,广州“红苗工程”、深圳“燎原计划”、佛山“1+N群组链”等一批党建品牌涌现。


  百舸争流博劲浪,勇立潮头敢为先。广东将持续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奋力营造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努力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