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会组织为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注入新活力
2022-05-24
编者按:
近年来,广东社会组织坚持社会组织发展由“量变”向“质变”转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形成一大批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符合广东实际的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和优秀品牌。
省民政厅将系统总结广东先进(品牌)社会组织典型经验,全方位展示广东社会组织风采,激励广大社会组织工作者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
“这是我们捐赠的遮阳帐篷和口罩,请查收。”烈日下,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将一批紧缺物资,送到疫情防控一线。“遇到矛盾,了解这些法律知识很关键。”街头巷尾,深圳市宝安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助力化解纠纷。“请随我们的脚步,开启社区文化之旅。”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塔坡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为青年人生动讲述“祖庙”文化故事。
这是社会组织助力广东基层治理的生动剪影。近年来,广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在探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上,不断推动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一次次探索创新,见证着广东社会组织长足发展的历程:
2016年,《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省民政厅迅速组织在汕头市召开全省基层社会组织现场会,推广以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为发展模式的汕头经验。
2017年,民政部印发《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广东各地因地制宜、多元创新、多社联动,充分链接社区资源和居民需求,在汕头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基金会、社区培育发展中心等培育发展模式。
2021年,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提出到2023年底,全省80%以上街道(乡镇)至少有1个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并推动出台《广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省民政厅还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残联出台《“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明确“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作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的一项职责。
一个个案例,写下广东社会组织不断奋进的篇章:
开展邻里守望服务,推动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湛江市遂城镇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引领辖区内社会组织、热心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将安老、扶孤、助学、助医、助残等服务项目送到千家万户;弘扬“邻里守望”传统美德,组织志愿者为群众提供理发、量血压、中医问诊、视力检查、补鞋等细致服务。
动员社区慈善资源,持续激活社区多元治理主体。广州市番禺区深化“五社联动”机制,推动构建“一核多元”的共治共享生态圈。番禺区275个行政村、社区实现“五社联动”全覆盖。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通过制定《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社区基金管理办法》,为社区基金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基金开展救助帮扶、社区微改造、社区微创投等公益项目,推动建成长者活动中心、篮球场更新改造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扩大社区基金项目服务覆盖面,让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落实平安社区建设,推进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11年起,深圳市宝安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社开始提供人民调解与社区矫正等司法社工相关服务,面对校园欺凌、社区纠纷等问题,研发了多个项目,全面配置“精卫社工”,服务多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覆盖了慢病院、区救助中心6个街道。
推进社区文化建设,营造向上向善的文明新风尚。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塔坡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是禅城区首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涉及社区管理、志愿服务、公益服务、文化体育等诸多领域,初步形成自主发展、门类多样、不同层次、覆盖广泛、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在塔坡社联打造熟人社区、弘扬社区文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等理念引导下,社区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成为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的亮丽名片。
目前,全省登记和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共有10.8万家,其中,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1050家。在南粤大地上,社会组织的活跃身影处处可见,随着“末梢神经”打通,社区动能激发,广大社会组织不断为广东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注入新活力。
稿件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