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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召开2022年社会组织领域5项专项行动调度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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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广东省民政厅召开2022年社会组织领域5项专项行动调度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2022年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要求,调度各地市社会组织工作进展情况,系统部署和推进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持续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以及社会组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5项专项工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庄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是2022年全省民政领域八项专项整治行动之一,各地市在前期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重点整治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在设立、管理、运行等方面易发多发的25项违规情形。区分不同情况制定有效整治措施,综合运用终止退出、调整负责人、调整业务范围等方式,实现清除一批、整改一批、激活一批的总体目标。持续凝聚专项整治工作合力,登记管理机关要履行好牵头责任,社会团体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业务主管单位要履行好主管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一是持续纠正违法违规收费。按照“五个严禁”的要求,对收费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回头看”工作。二是持续规范合法合理收费。重点围绕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制定标准、票据使用、收支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三是持续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进一步为企业减轻负担。四是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综合运用抽查审计、行政约谈等行政检查手段,保持对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会议指出,要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一是准确把握整治重点。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年报、自取得登记证书起1年内未开展活动、连续两年未按照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及无法取得联系的四类社会组织进行整治。二是强化整治工作联动。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联系,分析和解决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协商整治措施。三是持续健全长效机制。要结合整治经验,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有益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是民政部门履行社会组织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一是要把握好监管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将非营利监管贯穿于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检查和执法各个环节,不断健全完善非营利监管制度。二是要把握好重点任务,针对抽逃注册资金、侵占社会服务机构收入、违规支出、违规关联交易等行为进行重点监管。三是要根据各地管理实际,结合抽查检查进度安排,合理部署,稳妥推进。

  会议还对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党建、信息化建设、疫情防控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作出了进一步工作安排。会议要求,各地登记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登记管理机关要把专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发挥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部门间的会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各地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敏感性,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及时稳妥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是加强督促指导。要通过定期调度、实地调研、工作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专项工作的跟踪督导。

  会议由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祖平主持。广州、深圳、珠海、茂名、揭阳等地市作了典型发言,其他各地市作了情况汇报。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成员、各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