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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小明副局长到湛江、茂名、阳江三市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等工作调研

5月26日至28日,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小明同志率队到湛江、茂名、阳江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等工作调研。


期间,调研组先后到湛江遂溪县遂城镇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遂城镇下洋村,麻章区麻章镇鸭曹村、黄外社区,赤坎区民主街道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茂名化州市东山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化州市东山街道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阳江市京师社会工作中心等单位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育发展、内部管理等情况。


罗小明肯定了湛江、茂名、阳江三市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党建工作、分类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认真落实《广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重点任务。一要坚持党建引领。各地要着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指导街道(乡镇)党(工)委和城乡社区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二要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各地要认真领会党中央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作用。三要落实管理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厘清登记管理机关、镇(街)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管理职责,建立起以镇(街)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四要创新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模式。在重点推进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模式、多平台、多渠道统筹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调研组还就“十四五”时期如何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听取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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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遂溪县遂城镇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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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化州市东山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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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阳江市民政局召开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