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举办2020年上半年新成立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
2020-07-15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于7月9日举办了2020年上半年新成立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并为新成立全省性社会组织授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处、监管处、党建处相关负责同志就社会组织登记政策法规、监督管理政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专题授课。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罗小明副局长出席并讲话。
培训会上,罗小明副局长指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他强调,社会组织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突出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动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落地见效,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要坚持非营利性,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本质属性,坚决防止乱收费、乱评比表彰等侵害会员、企业利益行为发生;三要坚持民主办会,正确履行社会组织负责人职责,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四要注重发挥作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作用,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当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37家新成立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共77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