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守初心 凝聚力量担使命 广东推深做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20-01-14
闪闪红星耀南粤大地,颗颗红心聚社会力量。近年来,在广东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和省民政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部门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积极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了有效覆盖,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创新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凝聚逐梦前行的社会力量。
严把“刻度尺”
建立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党建机制
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先后制定了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成立工作指南、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南、党员发展程序、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指引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以及财政保障经费管理使用、党组织负责人拟任人选考察、党组织负责人考核等工作办法等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文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基本形成,为促进党的建设、规范党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印发了《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为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规划“时间表”“路线图”,逐步推动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领域有效覆盖,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更加突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
奏响“进行曲”
开展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扎实开展社会组织领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注重结合社会组织特点,真正使广大社会组织党员思想观念与初心相契合、与使命相符合、与时代相融合,全力以赴把主题教育抓紧抓实抓好,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第二批主题教育期间,省社会组织党委迅速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制定了《省社会组织党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提出抓好落实全员“读书会”、党组织书记轮训、专题党课教育、主题党日、调查研究、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达标自查自纠和自评、整改软弱涣散党组织、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十个落实”任务。2019年9月,省社会组织党委召开全省性社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对省社会组织党委所辖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省社会组织党委所辖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建指导员等约400人参加会议,累计发放《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选编》近1500册,为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供便利。10月,分2期举办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培训班,对省社会组织党委所辖党组织书记约400人进行轮训。2019年12月,在广东省委党校举办了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示范班,再一次进行集中培训。对未参加前动员部署和集中培训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召开督促落实座谈会,24个党组织参加。对三项学习都没有参加的41个党组织安排党建指导员进行上门指导,查漏补缺,确保主题教育全覆盖。
与此同时,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下发《关于在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建立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处以上领导、省社会组织党委委员挂点联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指导33个党组织主题教育工作开展。建立党建指导员、党务工作者督促指导机制,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指导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共派出68名党务工作者和党建指导员督促指导467个社会组织党组织主题教育活动。同时,结合专项检查进行指导,布置全省各地上下联动做好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同步督查党建工作和主题教育开展情况。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将以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不断深化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省社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唱好“重头戏”
聚焦民政主业,不断推动重点任务落地开花
广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业,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领导机制,有序开展省社会组织党委班子调整,落实“党建入章”,印发《关于在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有关要求的通知》,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两个有形覆盖”向“两个有效覆盖”转变,不断创新社会组织领域党建新方法,抓实抓好党务工作者和党员“两支队伍”建设。截至2019年底,省社会组织党委直接管理的党组织475个,在册党员2202名。
抓好党建任务落实。加快党组织组建,2019年推动并指导成立党支部58个。制定了《全省性社会组织临时党支部组建工作指引(暂行)》,通过组建流动支部、临时支部的方式,扩大党的组织覆盖,2019年新建临时支部13个。抓实“头雁工程”,先后对2018年度书记考核初步结论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对2019年以来新建党组织书记及新任职的换届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谈话,切实加强“头雁”队伍建设。按照“南粤党员工程”要求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了《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财政保障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暂行)》,开展保障经费专项抽查审计。省社会组织管理局领导先后带领调研组到深圳、湛江等9个地市开展社会组织及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派出工作组赴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学习调研,摸清情况、找准差距、制订措施、落实整改。
创新建立党建工作站。为了切实解决社会组织数量多、分布散、党员少、流动性大,党组织组建难、跟踪管理难的突出问题,按照类型相同、行业相通、地域相邻等原则,在养老、扶贫、社工等领域,选择10个行业特征明显、党建基础好的社会组织布点,试点建设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覆盖50个左右社会组织,推动党建资源整合、示范带动、统筹合作,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有机融合,增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聚焦用力、发挥更大作用。省社会组织党委制订了《关于共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站和确定指导服务范围的工作方案》和《中共广东省社会组织委员会党建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确保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站试点工作顺利运行。目前,10个党建工作站已完成签约和授牌,并正式开始运行。
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以党建引领,在开展脱贫攻坚活动中发挥社会组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并联合100家社会组织向全省社会组织发出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倡议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广东社会组织支援‘三区三州’建设”、“社会组织扶百村”、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等专项行动,已发动248家社会组织面向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活动。2019年9月,在新疆喀什举办了广东省社会组织助力喀什脱贫攻坚项目签约仪式,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等12家社会组织对接了新疆10个扶贫协作项目,捐赠资金达315万元,用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创业支持、养老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目前,全省共有72家社会组织开展助力“三区三州”脱贫攻坚项目116个,共投入项目资金约343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共有300多家社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项目517个,共投入项目资金约1.5亿元,预计受益贫困人口约26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