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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学习贯彻中央两办《意见》暨推介汕头经验培训班在汕头举办

  7月13日至14日,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学习贯彻中央两办《意见》暨推介汕头经验培训班在汕头举办。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文件精神,总结推广汕头市基层社会组织建设的经验做法。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安宁副局长、省民政厅卓志强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政厅王长胜副厅长作开班动员汕头市林广华副市长代表市政府致辞。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刘平波局长、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民政厅相关处室局负责同志以及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局长、社管局(科)长、县(区)民政局局长等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卓志强汕头市在基层社会组织发展管理方面经验进行高度评价他指出,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紧跟中央部署,民政部门强力推进,基层党委政府主导,汕头市的做法既符合中央精神又切合基层实际工作力度大,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卓志强在讲话中总结了全省社会组织建设发展现况我省在完善培育扶持政策、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严格执法监察、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指出了我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目前存在的不足,分析总结了中央两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要求各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的改革精神为指引,做好下一步登记管理工作。

  卓志强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科学谋划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协同管理、履职能力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培育监管,加大基层枢纽型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推动建立政府主导、枢纽性社会组织协调推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的管理体制实现综合监管,做到分类重点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三是扩面提质,发挥党组织重要作用,进一步建立登记监管与加强党建的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有利于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机制,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四是因地制宜,狠抓改革创新,着力解决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重大问题,抓好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密切相关、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形成具有本地特色、具有前瞻性、具有示范或引导作用的工作成果五是强化问责,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监管问责机制,对不依法行政、违规审批、监管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安宁充分肯定了广东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他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广东省的社会组织工作进一步把握改革要求,进一步聚焦发展主题,扎实工作,稳步创新,大局意识强,改革力度大,社会组织活力足,取得了新的工作成就,形成了新的工作特色。尤其是广东的基层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格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安宁强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分类指导,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的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强化政治保证、领导保证、队伍保证、技术保证。广东要继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两办《意见》精神;抓住重点,准确把握中央两办《意见》对登记工作的要求;解决难点,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找准创新点,继续发挥在全国的示范先进作用。

  安宁强调,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带动广大社会组织坚定不移、矢志不渝地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培训班上,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刘平波局长就中央两办《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省社管局副局长徐祖平、黎建波、王德彬、江海鹰分别对社会组织登记制度、监督执法政策、信息化建设政策、党建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了讲解。

  培训期间,汕头市民政局、汕头市潮南区政府、汕头市金平区乌桥街道介绍了经验,学员们现场参观学习了汕头市金平区乌桥街道、潮南区成田镇、濠江区礐石街道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

  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更加深刻理解了中央两办《意见》,进一步增强了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央两办《意见》的信心,为我省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奠定了坚实基础。

  培训班现场

  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安宁副局长

  省民政厅卓志强厅长

  现场参观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