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举办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示范班开班仪式
2016-09-27
由省委组织部、省“两新”组织党工委主办,省民政厅、省社会组织党委具体承办,9月26日,在省委党校举行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示范班开班仪式。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副书记、省社会组织党委常务副书记、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长胜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调研员曹廷玉同志出席开班仪式,省委党校副校长苟志效同志作开班致辞。开班仪式由省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刘平波同志主持。
王长胜同志强调,本次培训,一是立足广东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当务之急是把党组织书记培养成既是熟悉党务工作的行家,又是推动本行业本组织发展建设的里手,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队伍整体能力素质。二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座谈会精神,准确把握“体制外”党建工作规律,探索实践社会组织党建有效途径和模式,积累在社会组织领域管党治党经验,牢牢占领社会组织这块阵地,全面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改革。三是全面领会贯彻《改革意见》精神,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出台《改革意见》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看齐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四个服务”的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助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王长胜同志指出,突出重点,认真培训,切实提高自身能力。要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把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要切实提升把握大局的能力,推进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要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领导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注重联系实际,端正学习态度;要珍惜培训机会,加强交流互动;要遵守党校纪律,树好良好形象。切实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好书记”标准履职尽责,带领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好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本次培训示范班重点围绕中办国办《改革意见》,如何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围绕广东省情社情,如何加强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围绕当前社会组织工作和党建工作形势,如何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等方面,邀请省委党校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辅导和学习交流。
各地级以上市、省委教育工委、省卫生计生委、省社会组织党委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代表约99人参加培训。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兼登记管理一处处长徐祖平同志出席开班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