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
Department of Civil Affairs of Guangdong Province
2016年5月21日,广东省兴宁商会第一会员大会在深圳市银湖会议中心召开,近130名兴宁商会会员参加了会员大会,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刘平波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广东省兴宁商会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整个程序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上,刘局长对广东省兴宁商会的发展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商会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法人体制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办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成为依法规范发展的社会组织。二是商会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精神,积极谋划、凝聚力量、搭建平台、做好服务、把商会做强做大。三是商会继续传承发扬客家优秀文化,联合广大客家社团,为家乡为客家的事业发展谱写新的篇章。
最后,刘局长希望商会充分发挥平台、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打造商会品牌,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同时“回报桑梓、造福家乡”,为家乡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