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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12日起正式启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16年1月12,我省正式启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工作,发放第一张新登记证书,全省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工作正式实施。

  我省举行全省性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暨法人库项目建设工作会5家新成立的全省性社会组织颁发了新的登记证书。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刘平波局长、黎建波副局长、李伟群副局长、徐祖平副局长,各地级上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以及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代表参加了工作会和颁证仪式。

  会上,王长胜对我省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作动员讲话。强调,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对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字化管理,促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要严格按照民政部有关要求精神与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加快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进一步构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和诚信建设。

  刘平波传达了去年12月18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李勇副局长在全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和法人库项目建设会上的讲话精神。并指出,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和信用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促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

  李伟群对我省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作具体部署,并就我省法人库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对法人库建设和信息采集工作特别是对信息公开目录和国家审计署需提取的26条社会组织信息目录的采集工作及完成时间节点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我省社会组织信用代码工作安排,自2016年1月12日起启用新登记证书2016年底前,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完成对存量社会组织换发新证书工作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省本级)已于2015年6月获得省政府的立项批准,目前已落实75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并完成了项目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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