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1-26
尊敬的第002号工作站成员、商会各级会员单位及养老机构: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广东省疫情状况及养老服务实际,现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提出以下具体防控建议,请按照本地党委及政府部署要求,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在前期防疫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针对性工作措施。
一、第002号工作站成员、商会各级会员单位及养老机构积极响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第002号党建工作站成员
1. 做好会员工作调查,清晰了解各会员状况及动态;
2. 如遇会员企业有任何与疫情相关的情况,需及时上报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向党建工作站报备。
(二)商会各级会员单位
1. 了解核实公司员工的去向,如员工或员工亲朋经湖北武汉到广东的,务必不能隐瞒;
2. 建议员工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保持个人卫生,外出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3. 密切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员工出现肺炎症状时,应建议其及时就医,并且及时上报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同时向商会报备。
(三)省内养老机构
1. 建议养老机构进行封院,减少老人与外界病毒接触的机会,降低病毒在养老机构内传染几率;
2. 加强院内卫生清洁、消毒灭菌、个人防护等工作,确保老人及护理人员健康安全,不受感染;
3. 如发现院内人员出现肺炎症状时,应及时送诊,并及时上报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同时向商会报备。
二、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采取科学的预防措施
(一)关注国家专业权威部门和主流媒体的疫情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
不轻信、不转发、不传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上未经权威部门和主流媒体确认的消息、截图及视频,以免在疫情现况严峻的情况下给民众造成恐慌,危害社会稳定。
(二)采取科学的防御措施
1. 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区域;
2. 减少外出或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如需外出则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3. 保持室内清洁,勤开窗通风;
4. 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勤洗手;
5. 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中共广东省社会组织委员会第002号党建工作站
中共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党支部
广东养老服务业商会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