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logo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相关工作部署,省民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引导和规范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收费,积极鼓励和推动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涉企收费,不断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会员企业能力,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时间安排

  (一)学习政策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底前,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有关的政策法规,在会员企业范围内进行重点解读和阐释,形成会员积极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对本单位承接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评比达标表彰、培训、组织展会、论坛等活动逐一进行梳理,建立台账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召开理事会进行整改并退费。同时,要及时收集会员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议(诉求),助力改善会员企业经营环境。

  (三)监督检查阶段。7月至9月,省民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抽取部分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收费现场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底,对自查自纠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自查发现的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自查自纠重点

  一是重点自查自纠行业协会商会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借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培训等名义违规收费等乱收费问题。

  二是重点自查自纠行业协会商会以组织展会、论坛等活动名义违规向企业会员摊派款物等乱摊派问题。

  三是重点自查自纠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企业会员参加各类会议、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以及通过创建示范、标准认定、评定评价、认证认可、信息发布、数据排行等方式变相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认识这次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推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作贡献。

  (二)严格落实请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首页右侧登录系统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在左侧菜单栏依次点击“业务活动情况报送”至“涉企收费项目报送”栏目,对照2024年度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及会员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议(诉求)台账(见附件)进行填报,对自身及各分支(代表)机构2024年以来的所有收费项目(包括收取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接受捐赠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收集会员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议(诉求)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查和整改情况分别于5月15日、10月31日前完成半年(次)填报工作。

  (三)强化监管行业协会商会仍持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违规违法收费等情形的,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附件:2024年度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及会员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议(诉求)台账 (限系统填报).xlsx



广东省民政厅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