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
Department of Civil Affairs of Guangdong Province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广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省民政厅草拟了《广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省民政厅大院)10号楼(邮政编码:51003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zt_mjzzj@gd.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
附件:广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doc
广东省民政厅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