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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规范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省民政厅制定了《广东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西侧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服务大厅(邮政编码:51003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东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二、通过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mzt_mjzzj@gd.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



  附件:广东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doc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