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广东德正书画院、广东省华南信息化教育研究院)
2019-04-03
经立案调查,广东德正书画院、广东省华南信息化教育研究院,在2016年度至2017年度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广东德正书画院、广东省华南信息化教育研究院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撤销登记。
因留档电话无法与广东德正书画院、广东省华南信息化教育研究院联系,本机关已采用邮政特快专递向登记地址投递《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仍未能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本告知书所列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公告中所列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 日内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送达名单.docx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4月1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西侧五楼
联系部门: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20-8319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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