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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

广东海洋江河生态保护促进会、广东泛珠区域国际投资发展促进会、广东中青年诗人联谊会、广东出版对外贸易促进会、广东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等单位:

经立案调查,你会在2013年至2016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撤销登记。

因留档电话无法与你会联系,本机关已采用邮政特快专递向登记地址投递《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此同时,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会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会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 日内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听证的,视为你会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8月31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西侧五楼

联系部门: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20-8339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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