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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优秀典型案例】新丰县梅坑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br/>关爱困境儿童 提供支持陪伴

  导语: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为主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

  近年来,广东省民政厅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制定规范标准,加强分类管理,将更加便捷贴心的社区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日前,面向全省广泛征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典型案例,经一系列审核评定,最终评选出“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龙湖儿女发展促进会打造龙湖街‘龙湖U行动’新时代公共服务品牌案例”等10个优秀典型案例,现进行系列宣传,充分发挥优秀社区社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提升民政领域相关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新丰县梅坑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关爱困境儿童 提供支持陪伴

  新丰县梅坑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于2018年10月16日正式成立,现有会员53人。协会宗旨是培育与发展志愿者为辖区民政对象和困难群体提供服务,倡导坚守社区为本的社会工作,为志愿者构建服务平台,推动社会互助。

  加大关爱儿童力度。协会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以实地走访、向村委(镇街)了解情况等方式,收集掌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家庭、身体、学业等情况,为孩子们提供心理支持、政策咨询及个案服务等,通过服务拉近彼此关系,帮助构建家庭及社会支持网络,有针对性地制定服务计划,解决实际问题。

  开展“社区学堂”。协会与学校、村委会联合设立了“社区学堂”,每周三下午第二、三节课由协会上课,主要以绘画、音乐、手工、团队游戏等形式丰富学生的课堂生活,参加“社区学堂”的孩子从最初的9名增长到26名。家长们表示孩子们参加“社区学堂”后有了很大改变,待人更加礼貌、学会帮忙做家务、主动学习等。

  举办关爱活动。协会定期举办“留守儿童政策进村居,关爱留守儿童”系列讲座,宣传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及抚养义务,并指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等。此外,协会还积极开展庆六一儿童节、关爱未成年人游园、探望慰问困境儿童等活动,通过拍摄宣传片,呼吁社会关注、关爱留守儿童,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