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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建立四项机制 推进社会组织党建高质量发展

  惠州市民政局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四项制度,即“主题党日”社会组织党组织轮值、党建联建共建工作、社会组织纠纷调解、党建工作清单等,推进社会组织党建高质量发展,激发社会组织生机活力。

  一、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轮值机制,引领社会组织服务大局

  2022年2月,惠州市探索建立“主题党日”社会组织党组织轮值机制,一季度一主题,每季度以社会组织党组织主动申报轮值举办一次高质量主题党日活动。轮值活动紧扣中心大局,与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助力乡村振兴、公益慈善、稳岗就业等结合,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社会组织党组织凝聚力和党员归属感不断增强。截至目前,共开展轮值活动5期、“政治生日”5次,先后引领400多名社会组织党员走进乡村、工业园区、军营和社区等,发动社会组织投入1亿多元参与乡村振兴,捐赠600多万元资助400多名困难学生,发动525家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和稳岗就业。

  二、建立党建联建共建工作机制,推动党建与业务充分融合

  2022年12月,惠州市印发《关于建立党建工作共建联建制度的通知》,民政局机关6个党支部按照行业主管、业务相近原则,分别与8个直属单位、142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联建共建,加强对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支部的调查研究、分类指导,共办党建活动、共享党建资源、共商业务工作,有效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共同提高。

  三、建立社会组织纠纷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组织内部风险

  惠州市针对社会组织量大(达3500多家)、管理力量不足等问题,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新方式。2022年4月成立社会组织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市社会组织党委委员牵头,并聘请专家顾问2名、调解员8名。目前受理调解社会组织矛盾纠纷4宗,已全部调解成功,有效助力矛盾纠纷化解。

  四、建立党建工作清单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

  参照局机关党支部和下属单位支部管理模式,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清单制度,实行一月一清单。每月下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清单,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专题研讨等内容。2022年以来,以党建工作清单为指引,开展政治理论、意识形态、法规制度等学习培训共300场次覆盖5000多人次,有效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和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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