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2017-04-27
4月27日下午,肇庆市民政局在市图书馆一楼报告厅召开肇庆市社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会议。会议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推进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上新水平。一要深刻领会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展现了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性、真理性、指导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领全省各项工作的总纲,是推进广东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根本行动指南,是广东在新起点上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强大思想武器和重要法宝;同时,也是全市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发展的原则和准绳。各社会组织党员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批示要求上来。二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三会一课”、学习交流会等方式,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研读,不断深化对重要批示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热潮,确保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覆盖每位党员,促进党员进一步牢固“四个意识”。三要以重要批示精神指导推动各项工作。各社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开展的“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最重要内容,指导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开展。重点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和示范点创建,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和区域性社会组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全面完成社会组织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工作,落实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开展优秀行业协会评选活动,扩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范围,出台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推进社会组织品牌建设等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发展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各县(市、区)民政局、肇庆高新区社会工作局分管领导、业务科股室负责人,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行政审批科人员,市直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共300多人参加会议。
供稿单位:肇庆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供稿 人: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