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的通知
2024-12-02
省社会组织党委各党组织:
根据工作安排,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省社会组织党委)定于12月份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对象和内容
培训时间:12月9日至11日,共3天。
培训地点:广东南岭干部学院(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梅关路2号)。
培训对象:隶属于省社会组织党委各党组织书记。
培训主要内容:
(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二)党务知识培训;
(三)党史学习教育。
二、培训管理
1.报名报到。请各单位按照前期预通知要求于12月4日(星期三)前报送参训人员名单,并通知参训人员于培训报到当天中午12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培训地点报到。
2.学员管理。学员应遵守培训有关规定,报到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学员不得擅自外出、不得会客。
3.培训经费。学员培训期间费用(含住宿、就餐)由省社会组织党委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三、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报名。本次培训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我省社会组织党委所属党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按时报名参训,如特殊情况无法参训的,书面报省社会组织党委批准同意。
2.认真参加培训。各单位参训人员要认真做好培训准备,全身心投入培训学习,通过学习,切实提升抓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四、联系方式
省社会组织党委联系人:展登龙
电话:020-85950986
广东南岭干部学院联系人:张 崟
联系电话:0751-8966666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