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省社会组织党委举办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示范班
2018-12-21
省民政厅 省社会组织党委举办
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示范班
12月18日-21日,省民政厅、省社会组织党委举办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示范班。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巡视员,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副书记,省社会组织党委书记王长胜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主任王利春,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古斌出席开班仪式并分别致辞。
示范班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主要内容。在开班动员讲话时,王长胜同志强调,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加强学习,把握精髓,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社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的指针;要结合实际,狠抓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与落实省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提高自觉,抓紧部署,做到书记带头学、层层传达学、党员全体学,推动学习贯彻落实切实取得实效。
培训班邀请了省委宣传部讲师团团长、“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宣讲团成员杜新山,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王培洲,省委党校广东党建研究所、校聘副教授李金哲,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调研员黄玉强,省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江海鹰分别就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报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解读——加强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专题、新时代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践等专题进行授课。培训班还设置了分组讨论交流环节,组织学员集体参观了“大潮起珠江-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展览”。
21个地级以上市社会组织党委负责人及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代表、隶属省社会组织党委党组织书记共230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