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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召开2021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021-12-20 12:15:02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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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15日,韶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总结了全市未成年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副市长高冬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围绕各自职责开展系列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部门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识强,保障了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生命健康权等,关心关爱特殊未成年人群体,搭建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落实,形成了良好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氛围。

  会议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是一个单位部门的职责任务,而是多个单位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按照《韶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要求,持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联动配合开展工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体现民生温度的重要工作,也是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充分认识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用心用情做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一是健全协调机制作用,落实各项保障保护政策。依法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协调机制、提升保护能力,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和村(居)民委员会专人专岗设置,基本构筑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覆盖的网络体系和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合力做好各项保障保护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有力抓手和首要任务,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市委政法委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各部门平安建设考评,考评成绩与各级各部门组织年度评优评先挂钩。要加强部门协作,市民政局要切实发挥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深化细化部门职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做好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工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对舆情的监测、分析、研判,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及时依法回应社会关切的话题,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舆情事件。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未成年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大保障力度。各有关部门在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真正做到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充分发挥“双百工程”社会工作的作用,及时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力争把问题尽量解决在当地。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结合各个时期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通报情况,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政策落实和制度公平公正实施,督促各项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会上,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等单位代表作交流发言,韶关市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32个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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