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工作要求,经中山市政府同意,近日,市民政局印发《中山市相对困难对象主动发现及精准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创新推动部门间业务数据互通共享,实现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
在科学识别、精准界定方面,《机制》对未达到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等救助条件,但由于医疗、教育、住房、灾害、意外事故等,家庭必要支出较高,或由于失业、患病、残疾、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等因素导致家庭收入较低,在基本生活、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界定为相对困难对象。
在部门协同、主动发现方面,市民政部门通过与市法院、检察院、教育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司法、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妇联、红十字会等11个部门单位及各镇街建立每月定期数据比对机制,根据数据重叠强度,主动筛选发现除民政兜底保障对象以外的其他相对困难对象,建立相对困难对象数据库。
在建立台账、分类施策方面,镇街民政部门组织入户调查核实,采集相对困难对象家庭情况,及时了解并详细记录其家庭在基本生活、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建立信息台账。针对困难对象的实际情况,实施分层分类救助,纳入民政部门相应兜底保障救助或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救助保障范围;其他救助无法覆盖或保障后仍有严重困难的,民政部门实施临时困难救助;经相对困难对象同意,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对相对困难对象提供慈善救助帮扶,及早介入解决可能导致对象陷入生活困境的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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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