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民政部举行“民政这五年”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赵泳出席发布会,并就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情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展和成效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通俗地讲就是“事实孤儿”。总体上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都处于生存、发展的多重困境,社会支持体系薄弱,是最需要优先保障的一类儿童群体。为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2019年、2020年,民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两个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首次在国家层面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参照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为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落地见效,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各地及时、足额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稳步提高保障标准,指导部分省份结合本地实际,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延续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或发放助学金。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共有41.4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保障范围,平均保障标准为1484.1元/人·月,在各类困难群体保障标准中居前列。
二是加强教育保障工作。会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教育资助和教育帮扶措施。
三是开展关爱服务。开展“关爱服刑和戒毒人员子女,精准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行动,加强服刑和戒毒人员子女关爱服务,建立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走访摸排和关爱服务重点对象,启动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培训指导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面掌握政策,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儿童家庭办理申请。
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让符合条件的儿童家庭主动申请,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会同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信息比对和数据共享,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实现精准保障。三是不断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出台助学助医政策,努力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更好的健康成长环境。
《中国妇女报》记者: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有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在家中成为留守儿童。2016年国务院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请问近年来这项工作有哪些进展和成效?
赵泳: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让他们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茁壮成长。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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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